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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十二五”大幅削减城镇地下水开采量

2012-02-08

  2月7日,辽宁省水利厅宣布,“十二五”期间 该省将基本建立起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和监管体系,全面实施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行动,除应急备用水源外,已有的城镇地下水取水工程将全部限期关闭。去年,全省已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636处,减采地下水1.45亿立方米。

  据悉,省政府在《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中设定的目标是:到2015年,实现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53.3亿立方米以内,削减城镇地下水开采量12.44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要比2010年下降2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以上,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下降到17%以下,城镇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30%以上,主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饮用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主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

  “十二五”期间,辽宁省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制定全省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控制新增用水过快增长;对于地表水、公共供水管网供水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地区,提高地下水资源费标准;加快重点节水工程建设,实施千万亩节水滴灌增粮、灌区和高用水企业节水改造等工程,并制定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推进城镇再生水利用工程。自今年起,该省还将对桓仁、凤鸣、西江、大伙房等水库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情况进行考评;对保护区内绿色环保农业发展、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来源:辽宁日报   201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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