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7日讯 (记者 程瀛 通讯员 朱玮)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日前,江苏省水利厅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河湖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本次行动共分动员部署(3月份)、执法检查(4月1日-5月底)、查办案件(6月1日-11月底)、验收总结(截至12月底)四个阶段,实行行政区域责任包干。通过采取集中组织、全面清查、逐项立案、重点突破的方法,在对全省重点河湖保护、开发和利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着力查处涉水违法建设、破坏水资源、非法圈圩、非法采砂取土等水事违法行为,维护河湖生命健康。
为确保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省水利厅要求各地必须加强领导,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及时向地方河长报告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科学确定检查河湖名录,组织全面巡查,广泛开展宣传,一旦发现危害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资源保护、河湖综合功能提升和防汛安全等违法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充分发挥“两法”衔接机制作用,积极移送涉行涉嫌水事违法案件,主动配合司法机关侦查办案。要加强数据资料收集,建立台账,以便分析研究和检查总结。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