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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协会管出大效益——永丰县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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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视角:小型水利工程虽然规模小,但数量多、分布广,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息息相关。为让这些直接关系民生的小型水利工程更好发挥效益,近年来,水利部不断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着力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经费保障、长效运行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创建农民用水户协会对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管理,是很多地方采取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江西省永丰县针对当地长期以来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责任无法落实的状况,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制定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办法,明确建后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把工程管理措施明确到村、责任到人、落实到地块,使工程做到建成一处,管好一处,长期发挥效益一处。小协会管出了大效益。

  3月21日,江西省永丰县坑田镇春光明媚,农民正在田里春耕生产,忙着筑修田埂、翻耕秧田。整修一新的末级渠系纵横田间,渠水欢快地流入田里,阵阵春风夹带着泥土的气息,沁人心脾。

  在坑田镇洲上村委会郭坑水库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岗位牌、工程管护责任、经费筹集和使用管理等内容全面、整齐地公布在墙上——这是该县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到目前,永丰县在全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区所在乡镇建立了49个农民用水户协会。

  过去,由于历史及机制、体制的原因,永丰县有些水利工程特别是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归属不清、管理职责不明,重建轻管现象普遍存在。由于建后管护主体缺位,工程老化失修,有的群众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乱建、乱挖、乱种,一些排灌渠系淤塞,致使灌渠水流不畅。重建轻管的结果,使水利工程抗灾能力降低,工程效益不能正常发挥,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工程有人用无人管,群众争水抢水事件难以避免,影响社会稳定。

  2009年以来,永丰县创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后管理机制,在近几年改造后的灌区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使过去工程建后管理责任难落实的问题迎刃而解。

  农民用水户协会的负责人,通过村民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使当选者能够真正代表农民用水户的利益。用水户协会负责人必须接受工程管理专业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农民用水户协会组织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讨论制定和完善工程建后管理制度,确定水价,明确用水户的责任和义务。农民用水协会使群众把工程管理变为自己的自觉要求,遵守相关管理规定,确保了工程建后管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落实到位。目前,全县已组建农民用水户协会49个,工作有场所,有人员,有制度,有记录,有考核。县级财政安排资金对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予以支持,每亩水费提高4元,全部用作农民用水户协会办公经费和维修养护开支。

  县水利局把工程建后管理长期纳入村组工作目标考核,对工程建管成效进行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杜绝重建轻管甚至边建边毁现象的发生。申报农田水利项目的村组,必须在立项前签订承诺书,确保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落实工程建后管护主体。对制定了农民用水户协会章程、工程管理规章制度,建立了专职管理、民主管理和群众管理三结合体制,能及时维修养护,使工程正常运行,工程完好率高,最大限度发挥工程效益的用水户协会,县水利局给予奖励,并优先安排水利投资项目。

  “我们是在2009年成立用水户协会的,严格按照协会章程等规章制度管理工程,自己的事自己办,自己的工程自己管。由于管护措施到位,保障了工程良性运行,而且再也没有发生群众争水抢水等水事纠纷。”郭坑水库灌区农民用水户协会会长刘绍平说,近几年虽然旱涝交替,但不再旱涝交困。每年粮食生产实现了丰产丰收,年人均增收100元以上!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3月30日

刘浩军 宁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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