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0月19日讯 10月9日,南昌市召开河道管理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再度部署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自2011年9月10日至2012年3月1日,全面依法整治赣江南昌城区段河道,拉开河道管理专项整治的序幕。
一直以来,特别是2006年江西省政府颁布实施了《江西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以后,江西大力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砂石需求量大大增加,砂石开采利润成倍提高。在采砂巨额利益的驱使下,一些非法采砂户铤而走险、顶风作案,非法采砂现象又有复燃趋势。
河道砂石的无序开采将会影响河势稳定,甚至威胁到防洪安全、通航安全和供水安全。赣江非法采砂死灰复燃的现象引起江西水利厅和南昌市政府的高度重视。9月10日,江西省水利厅与南昌市政府联合发布通告,决定集中时间对赣江南昌城区段(上起向莆铁路大桥上游铁塔,下至赣江北支乐温大桥、中支英雄大桥下游1000米、南支鱼尾闸的河道管理区域)全面依法开展了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设点重点监管和严厉打击城区河道违法行为掀开长达3个多月的赣江南昌城区段河道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序幕。
抓牢集中停靠、重点把守、依法整治三环节。南昌市动员全市力量,成立相应机构,实施高位推动,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联合执法、综合治理,采取坚决措施,抓住集中停靠、重点把守和依法整治三个关键环节,齐心协力实施好整治行动,有效打击河道非法采砂活动,着力强化河道管理工作,以保护国家河道资源,实现南昌市城区河道“河畅、水清、岸稳、景美”的整治目标。
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入股参与采砂经营活动。南昌市将采取铁的纪律和铁的手段,坚决打击所谓“有势力、有背景、有靠山”的人和事,凡是党员干部参与、包庇非法违规采砂等涉河违法行为的,将依照党纪国法予以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格落实河道整治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拖全市整治工作后腿的,造成河道整治工作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尤其是对公职人员参股现象作出明令严申:国家公职人员入股参与采砂经营活动的,必须在11月1日前主动退股。
7部门联合执法 设立4个执法检查点。10月10日,南昌市又就专项整治具体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在向莆铁路大桥上游铁塔、中支英雄大桥、北支乐温大桥、南支鱼尾闸设立四个执法检查点,从水利、公安、交通、海事、财政、信访、法制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做到“职能到位、责任到位、力量到位、经费到位”。7部门联合执法,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确定责任人,并对各点责任水域管辖范围进行了划分。四个执法点共79名执法人员于10月11日上午9时全部到位,拉开了河道专项整治的大网。
目前,各执法检查点的执法人员全部到岗到位,正积极开展各项整治行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