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15日讯 (特约记者 徐晶晶 通讯员 陈姝)江苏省淮安市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上牢“紧箍咒”,明确年底前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信息全部录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2018年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监测实现全覆盖。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监督管理、权责统一、分级管理”的原则,淮安逐级明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权限。要求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和水体自然净化能力,核定纳污能力,向同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本级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方案,同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现状污染物入河量大于限制排污总量的江河湖库,不得批准新建除城镇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外的入河排污口。凡是在河道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排污单位要提交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书,得到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入河排污口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新建、改建和扩大排污口的审批需建册立档,建立日常监督巡查制度,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核查工作,对辖区内因历史原因存在的或不合理设置的入河排污口逐一登记造册,组织评估并提出分类处置措施,6月底前整改到位。此外,各县区对入河排污口实施日常监测,定期统计辖区内入河排污量、废污水量和减排量,监测和统计结果及时纳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