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1月22日讯 (特约记者 史长森)日前,江苏盐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
按照水源地达标建设“一个保障、两个达标、三个没有、四个到位”的标准,以及2017年底全面完成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任务的要求,针对盐城市水源地存在着保护区划分不完善、部分污染源整治不到位以及预警监测不完善等问题,《方案》从水源地水量保证、水质安全、应急保障、规范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要求,细化了职责分工及时间节点要求。同时,还强调保障饮用水安全是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各县(市、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全力组织实施,强化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建立水源地保障部门联动机制,实行资源共享和重要事项会商制度,及时解决基层水源地达标建设中的具体问题,确保按期完成水源地达标建设各项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