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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

2015-08-20

  中国水利网站8月20日讯 (记者 程瀛) 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水利厅联文发布《江苏省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促进社会资本投资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办法》重点围绕解决社会资本“进不来”、“不愿进”和“不可持续”的问题展开,并明确组织实施要求。《办法》明确了除法律法规特别要求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并在项目参与方式、项目建设程序、投资运营协议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和规范,重点解决社会资本“进不来”的问题。

  《办法》提出,要完善社会资本参与的优惠和扶持政策体系,对社会资本参与全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保障合法权益、政府投资引导、水利投资基金、项目财政补贴、价格形成机制、政策性金融扶持、水权制度改革、税收优惠、建设用地指标、试点支持等10个方面给予各项优惠和扶持政策,重点解决社会资本“不愿进”的问题;落实投资经营主体责任和加强政府服务与监管,包括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认真履行投资经营权利义务、加强信息公开、加快项目审核审批、依法实施监管、落实应急预案、完善退出机制、加强后评价和绩效评价、加强风险管理等九项内容,重点解决“不可持续”的问题。

  下一步江苏将重点推进政策落实,总结试点经验,逐步推广。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8月20日

程瀛
见习编辑:林思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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