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5月26日讯(通讯员 葛在芝 记者 边境)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2010年被国家批准为第二批小型农田水利水利重点县,自项目申报以来,县政府、县财政局、水利局及项目区的乡镇政府对重点县项目,就给予高度重视,为工程项目实施提供了组织保证和有力支撑。
该项目自2011年4月20日开工以来,实行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工程进度快,质量好,按计划全面推进。突出的特点是,坚持“三个到位”,争创优质工程。
一是管理工作到位。施工单位进场后,项目法人单位组织施工和受益单位,进场工程现场踏查,落实项目计划,并要求受益单位为施工提供“三通一平”及临时性工程占地等必须的施工条件。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单位及时召开由各方参建单位的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参建单位各自的工作职责,强调工作纪律,落实责任制度和协调机制。建设管理处人员每天都深入工程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行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控制。政府主管领导、县财政局、水利局及质量监督单位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检查,提出针对性的指导意见,敦促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
二是县级配套资金全部到位。为确保重点县项目的顺利实施,县政府认真兑现重点县项目县级配套资金的承诺,县政府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于2010年末,将县级配套的400万元资金,足额拨付到重点县项目的法人专户。同时,县财政按工程形象进度,及时拨付工程费。此外,项目法人向政府报批《重点县项目受益群众出资投劳方案》,积极组织和动员受益群众出资投劳。
三是坚持质量标准到位。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认真负责,严格管理。要求参建各方单位必须履行程序,规范操作,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在施工管理中的作用,对于施工单位的进场人员、机械设备及送检材料等方面,都实行严格的检查,认真执行施工合同。对于工程的关键部位和隐蔽工程,做好详细的技术交底,实行监理旁站,严格履行报验制度和质量评定。对于工序不合格的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内外业工作一定同步进行,否则,不予进行质量评定和价款结算。由于严格要求,施工单位进度快、质量好。
目前,伊通的重点县项目,正在全力以赴紧张施工。他们表示,一定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