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4月20日讯 近日,湖北省多地《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方案)》正式出台,14个涉库市州中已有黄冈、襄阳、咸宁、荆门、宜昌、恩施等6个市(州)将水库纳入(或部分纳入)河长制考核范围。据悉,湖北省还有黄石、随州、孝感、荆州等地市拟将水库纳入河长制考核范围。
各地出台的实施意见(方案),对相关地方和部门职能进行了细致分工,构建了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有力、保护有效的监督管理保护体系。对水库工程落实管护责任主体、推进确权划界、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质保护、强化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方面提了具体要求,河长制的推行,将有力地提升水库工程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