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审批具备新闻登载业务资质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1012006022
  首页 -> 正文


湖北落实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

2015-04-01

  中国水利网站4月1日讯(通讯员 孙又欣 姚黑字)近日,湖北省防办向国家防办上报了今年本省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标志着工作责任安排到位。

  根据今年的防汛抗旱责任,省长为长江干堤总负责人、分管副省长为汉江干堤总负责人,江汉沿线的荆州、咸宁、武汉、鄂州、黄石、黄冈、天门等市市长为辖区堤段防汛行政责任人。

  此外,三峡水库防汛行政责任人为分管副省长。省内143座大型、重点中型水库,荆江等三个主要蓄滞洪区,武汉、黄石、荆州三个全国重点防洪城市的防汛责任人,均由当地主要或分管行政领导担任。

  在抗旱方面,分管副省长为全省抗旱行政责任人,武汉、十堰、宜昌、荆门、恩施等17个市、州、林区主要行政或分管行政领导为当地抗旱行政责任人。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5年4月1日

孙又欣 姚黑字
责任编辑:郑秀云


相关新闻:
水魅江城——湖北武汉市水生态文明建设掠影
湖北构建水旱应急预案体系
房县疏通渠道“梗阻”消除春灌死角
湖北推进水利工程进度备汛防旱
湖北襄阳:水情教育进校园
湖北要求蓄春雨保春播
湖北安排备汛防旱大检查
生态文明构建绿色十堰




  
最新更新


 
图片报道


主办:中国水利报社 设计制作/维护管理:北京激浪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abc@chinawater.com.cn 编辑部电话:010-63205285,010-62980955 业务联系:010-63205284

京ICP备11042313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5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