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记者 裴海燕 通讯员 陈奎)湖北省水利厅4月25日下发《关于基层水利管理站建设实地督办情况的通报》和《关于开展基层水利管理站建设重点跟踪督办的紧急通知》,对27个改革滞后的县(市、区)进行重点跟踪督办。
4月16-20日,湖北省水利厅派出数个检查督办组,先期对全省8个市(州、林区)、13个县(市、区)基层水利管理站建设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督办。截至4月23日,湖北省99个有基层水利管理站组建任务的县(市、区)中,已有51个县(市、区)基层水利管理站组建到位或已批准机构编制。
《通报》要求,从4月25日起,凡被列入重点跟踪督办范围的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实行工作日报制度,包括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与编办、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协调、召开会议、办理文件、人员到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上报省水利厅和所在市(州)水利(水电、水务)局。《通知》则要求,各地党委政府和水利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水利管理站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快工作进度,进一步用足、用活、用好政策,进一步强化督办。
湖北省水利厅将严格按照水利部“先建机制后建工程,不建机制不建工程”的规定,将基层水利管理站建设情况作为该省“大江杯”评比表彰、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农田水利工程项目立项、水利建设资金拨付和安排基层水利站能力建设支持资金的约束条件和先决条件,敦促各县(市、区)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基层水利管理站建设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