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11月29日讯 11月8月至27日,湖北省洪湖市从市政府、市水利局、市防办抽调人员,组成四个督办组,由市水利局、市防办负责人带队,赴全市20个乡镇、管理区、办事处的水利建设工地进行了为期20天的水利建设督办。
水利建设督办实行三个结合,把水利建设督办与争先创优结合,与治庸问责结合与绩效考核结合。市水利建设指挥部制定了督办细则,将水利建设督办工作与督办人的工作业绩挂钩,实行督办奖惩,有力推动了水利建设的督办协调。
四个督办组具体负责督办到乡镇、督办到工地、督办到工程,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市水利建设指挥部汇报督办情况,使水利建设的督办变成督办人的自身行动,从而强有力地促进了全市水利建设的蓬勃展开。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