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6月16日讯(通讯员 孙又欣 姚黑字)经湖北省副省长、省防指常务副指挥长赵斌批准,湖北省于6月15日18时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省防指就各级防汛部门要全力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省防指在通报中指出,6月3日至15日,湖北发生了三次较强降雨,其中6月9日入梅以来的两次暴雨过程,范围比较大、强度比较大、危害损失比较重,除十堰、随州两市以外的15个市州林区的63个县市区均遭暴雨袭击,其中21个县市区遭大暴雨袭击,特别是咸宁通城县左港站6小时雨量达308毫米,为200年一遇,出现了旱涝急转危害。
咸宁、黄石、恩施、鄂州等市州因遭受暴雨或大暴雨的反复袭击,引发了山洪、滑坡、渍涝等多种灾害,有11个县市、162万人、126万亩农作物受灾,倒塌房屋1.07万间,死亡27人,失踪17人。咸宁、黄石两市有88座水库被迫溢洪;鄂州梁子湖区高桥河王营段发生两处围垸漫堤险情,淹没农田1800亩;十堰市房县上龛乡二荒坪大面积山体滑坡,6人失踪,并形成了容量约200万立方米的罕见的堰塞湖险情,已紧急转移2000多人。全省共计转移1.38万人,暴雨洪涝造成各类直接经济损失近20亿元。
省防指强调,启动应急响应后,各地要加强防汛值班、加密应急会商、强化防范措施、实施科学调度减灾、抓好信息管理、推进防汛抗灾宣传,全力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