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河之水不能随便乱取、水库划定用水功能、河道采砂实行业主负责制……宜都市实行水资源全面保护,有力改善了当地水环境。
为了规范保护水资源,宜都市按照《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特别对市内直接从长江、清江取水的10余家企事业单位,实行立卷建档、分类管理,执法人员定期调查走访,检验取水设施,核定取用水量,增强取水单位的节水意识,合理取用水资源。全市各取水单位年审率、办证率、换证率均达到100%。近年来,该市在加强长江、清江重点河流断面水质检测的同时,还对全市5座中型水库常年进行了水质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在电视、报纸等媒体上公布,争取广大干部群众的关注与支持。2006年,针对部分养殖户在小型水库和堰塘投肥养鱼的现象,市政府组织水利、环保等部门对全市41座水库及堰塘养殖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分别对水库水功能作出界定,30座小型水库被划定为饮用水源区,严禁投肥养殖,并设立规范性保护牌,使全市渔业养殖污染水体的状况得到全面解决,保证了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针对少数不法业主在中小河道乱采乱挖,不仅严重威胁到堤防的自身安全,而且严重破坏了周边生态环境的问题,宜都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小河流管理的通告》,对全市具备可采条件的河流进行全面规划,严格实行业主负责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使破坏河道水环境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确保了中小河道防汛安全、生态安全。
来源:湖北水利网 2007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