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3月15日讯(通讯员 秦艾斌 杨向权)海南省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主动担当,强化责任,提高站位,全省已全面建立河长制,目前共落实各级河长1743名。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河长工作任务,以“河畅、水清、岸绿、景美”面貌迎接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海南省决定从3月下旬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河行动”。
为扎实推进清河行动,3月13日,海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清河行动迎接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的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清河行动”,作为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推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级河湖长加强督促检查,抓好问题整改,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清河行动”以“清洁河流水质、清除河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覆盖全省所有河流、湖泊。主要任务包括:全面清理、打捞漂浮在河面的垃圾、杂草、枯烂树枝、水浮莲等废弃漂浮物和河岸各类垃圾。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整治,督促养殖企业进行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有效利用,对不达标排放企业限期整改。加快推进河湖水污染治理,提升河湖水环境质量。依法清除河道内违法种植作物,拆除涉河湖历史遗留阻水建筑物和违章建筑物,清理河道内围网养殖。全面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加强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开展打击非法采砂专项执法,规范河道采砂区管理,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加强监管,问题多发区域实行24小时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现状调查,封堵未经批准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打击偷排、不达标排放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在江河湖泊电、毒、炸鱼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