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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11月16日讯(记者 杨春喜 通讯员 刘开棘)为深入贯彻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有效防治开发建设活动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黑龙江省水利厅于近日启动了全省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旨在实现三项目标和四项任务。三项目标分别为:提高社会各界的水土保持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行业部门和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规定义务的自觉性;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实施率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有效遏制开发建设过程中人为水土流失加剧的趋势;加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机构能力建设,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项任务是:全面掌握未编报方案开发建设项目的数量及其基本情况;按照《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开发建设项目开展执法检查,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措施;认真督促有整改任务的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水土保持整改措施按时落实到位,巩固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的成果;认真总结并大力推广和宣传专项行动中好的做法和好的经验,以达到从整体上提高水土保持依法行政水平的目的,推动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在启动仪式上,黑龙江省水利厅副厅长王滨起强调,各地、市、县要分级建立专项行动领导协调机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提高实施方案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可行性。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改委、国土资源、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主动争取支持,扩大影响,提高效率。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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