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出台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方案


2007-03-26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杨春喜)近日,记者从黑龙江省水利厅了解到,齐齐哈尔市政府为了加快水管体制改革的步伐,根据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关于做好水管体制改革的有关文件要求,于今年3月14日出台了《齐齐哈尔市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提出,力争在两年时间内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有效的水费计收方式;规范的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机制;较为完善的政策法律支撑体系。

    《方案》要求,2007年底以前,足额落实“两费”的单位比例达到二分之一,暂时不能足额到位的,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有分步到位的承诺文件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方案》强调,市及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两费”纳入同级年度财政预算。水管体制改革要与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堤防、水库的建设和岁修计划项目挂钩。对按规定标准落实“两定”和“两费”的水管单位,优先安排。不能足额落实“两费”的水管单位,暂不安排投资项目。改革不利、进展迟缓的部门,在投资计划中将不予考虑上报。《方案》提出,将水管体制改革情况纳入今年水利系统年度考核评比内容。

    据了解,齐齐哈尔市共有41个堤防、水库、灌区管理单位列入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对象,涉及13个县(市)区。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3月26日

作者:杨春喜
责任编辑:郑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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