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生活源也被列入污染源普查范围


2007-07-26

    本站7月26日讯(通讯员 史和平)日前,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全省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规定,除了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和农业源之外,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源也被列入普查范围。

 

    据介绍,排放污染物的生活源主要指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其中,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此外,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也成为普查对象。

 

    据悉,在河南省污染物排放总量中,生活源占很大比例。2006年,全省城镇生活废水排放量为14.79亿吨,比工业废水排放量多1.78亿吨。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7月26日

作者:史和平
责任编辑:王瑞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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