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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流域生态补偿实现四个首次

2012-02-09

  河北省环保厅日前申报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获得第六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这是全国首个获得此奖的环保类项目。

  自2008年4月起,河北省在子牙河流域的5市实施跨界断面目标考核和生态补偿管理机制,其核心是“河流水质超标,扣缴上游地方政府财政的钱,扣缴资金用于补偿下游地区的损失、水污染综合治理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项目”。扣缴标准依污染程度不同,由1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

  机制实施之后,子牙河水系水质明显改善。2009年4月起,河北省开始实行全流域生态补偿,涉及七大水系的56条主要河流的201个断面。截至2011年11月,全省累计扣缴生态补偿金10730万元。

  这一措施极大促进了河北省水环境质量的改善,也进一步加快了地方政府治理污染的进程。2007年,河北省仅有污水处理厂50座,到2010年建成污水处理厂175座。

  河北省环保厅副厅长殷广平介绍,这一机制在全国实现了“四个首次”:首次实施、首次在全省流域实施、首次被环境保护部确定为全国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惟一试点省、首次将生态补偿机制纳入地方法规(写入《河北省减少污染物条例》)。

  第六届(2011—2012年度)“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评选活动于2011年3月启动,共收到213个地方政府申报的创新项目,最终有10个项目获奖。

  此奖于2000年由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中央党校世界政党比较研究中心和北京大学中国政府创新研究中心联合创办,每两年举行一次。

  来源:人民日报   201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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