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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亨县获中央分成水资源费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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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0
 

  中国水利网站12月20日讯 近日,国家财政部下达2013年中央分成水资源费计划,贵州省册亨县获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生态文明建设。

  今年7月,国家水利部下发文件,确定了45个城市为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黔西南州被列入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之一,也是贵州省唯一被列入的城市,试点期为2013年至2015年,今年优先安排在册亨县实施。

  近日,国家财政部下达2013年中央分成水资源费计划,册亨县获资金200万元,其中: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补助费100万元、水生态文明建设费用100万元,严格按照《中央分成水资源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管理使用。

  12月13日,水利部水资源司、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水利部景区办、中水新华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贵州省水利厅等单位专家在贵州省兴义市对《册亨县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和《册亨县水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进行审查通过,并上报水利部,待批复后即可实施。主要实施内容为: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河湖水系连通、水污染治理、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湿地保护、节水、生态景观等工程。营造山更青、水更秀、景更美、人水更和谐的良好生态环境。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3年12月20日

岑仕璋
责任编辑:郑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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