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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

2017-12-20

  中国水利网站12月20日讯 (通讯员 卢明发)自今年南宁市启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落实各项工作,按自治区要求积极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及时出台市县乡河长制工作方案。9月30日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南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全市15个县(区)、开发区已全部按自治区要求在10月30日出台方案;全市需出台工作方案126个乡镇按自治区要求在11月20日前全部出台工作方案。

  二是积极推进河长设立及公示工作。截至12月20日,市级方面,按《南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市级河长36名,县(区)级河长48名,乡(镇)级河长104名,并于11月9日在南宁日报公布。县级方面, 15个县(城区、开发区)也明确了各级河长4988名(其中,县(区)级河长215名,乡(镇)级河长1474名,村级河长3299名);县级河长已在当地电视台、报纸或政府网等主要媒体公示河长名单。

  三是抓好河长制办公室组建工作。按自治区要求,市级河长制办公室在10月底前已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完成组建并落实了4名编制人员用于河长制工作。15个县(区)、开发区已明确了组建方案,落实了专人、办公场地开展河长制工作。

  四是抓好河长制工作制度建设。中央明确要求,各级都要建立河长会议、信息报送、信息共享、工作督察、考核问责、验收等6项河长制工作制度。明确市级的6项制度要在10月底前出台,县、乡级要在11月20日前出台。市级方面:市级按照自治区的时间节点要求,除了印发6项制度以外,还因地制宜制定了《河长制工作巡查制度》。县级方面:15个县(区)、开发区均已出台6项制度,同时还因地制宜制定了《河长制工作巡查制度》。乡级方面:126个镇(街道办)已全部出台6项制度。

  五是抓好江河湖库信息调查工作。按自治区部署要求,江河湖库分级名录调查工作要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南宁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江河湖库分级名录调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的调查工作,已汇总上报水利厅。目前各单位按照已反馈的修改意见加快修改完善中。

  六是推进公示牌设立工作。截至12月20日,自治区领导担任河长的公示牌设立项目已完成政府采购,预计12月30日前完成公示牌设立任务。南宁市领导担任河长的公示牌设立项目正在组织招投标工作,预计2018年1月底前完成。县级已设立122块,其中青秀区9块、邕宁区35块、马山县7块、隆安县21块、高新区8块、经开区2块、江南区40块公示牌),其他县区也积极推进该项工作。

  七是推进一河一策编制。按自治区部署要求,一河一策要在2018年3月底前全面编制完成。由市河长办牵头开展南宁市左江、八尺江、清水河、武鸣河等4条主要河流“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落实编制经费190万元;由市海绵水城办牵头落实十八条内河“一河一策”的编制工作,落实经费240万元。目前,正在按程序开展南宁市4条主要河流和十八条内河“一河一策”方案编制的招标工作。预计2018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一河一策”编制工作。

  八是积极开展河长巡河工作。自全市启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市第一总河长王小东多次开展巡河、深入一线调研指导邕江综合整治、黑臭水体治理;市长、市总河长周红波也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开展巡河工作。15个县(区)的河长均已开展了相应的巡河工作。截至2017年12月20日,市级河长开展巡河31人次,县(区)级河长巡河150人次,乡(镇)级河长巡河768人次,村级河长巡河1446人次。

  九是加快河长制信息化平台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10月底至12月初曾召开3次专题会议,整合了现有的技术资源,正在大力推进河长制基础信息平台的建设,预计2017年12月底前可试运行河长制基础信息平台。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12月20日

卢明发
责任编辑: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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