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将建立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核准公布制度,审定公布自治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作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的重要依据。
在广西城乡居民用水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形势下,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仍存在管理基础薄弱、防护措施不足、长效运行机制不完善、保护资金缺口大等问题。广西要求各地在全面调查评估水源地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前期工作,申请各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加快保护工程项目建设。要求各地加强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设立水源保护区标志,做好江河水利工程水量调度,分期分批调查评估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提升水质监测及检测能力,防范水源环境风险,建立风险源名录。
目前,广西已完成县级以上和部分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同时配合环保部门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建筑和排污口,配合林业部门做好饮用水水源地和江河水库相应范围内树种结构调整优化等工作,逐步改善水源地和江河水库水源补给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