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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临泽: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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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20

  中国水利网站3月20日讯 (通讯员 李明 郭嫚)近日,甘肃省临泽县印发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全面落实“三个责任”和“三项制度”,逐步建立符合农村供水工程特点、产权归属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权责利统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办法》规定,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实行分级管理,凡政府投资建设的,主体工程归国家所有,由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履行运行管理责任;村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政府给予补助建设的,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者协会负责管理;用水户住宅区域内的管道、闸阀、水表、龙头等,由用水农户自己承担维修管护;用水户的结算水表不能正常使用或者达到使用年限的,可申请供水单位维修或者更换,所需费用由用水户承担。

  《办法》指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根据投资渠道、工程规模,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置的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与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运行体制。政府投资建设的,主体工程归国家所有,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总站和灌区下设的供水管理站分级管理,养护维修资金从水费中解决;村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政府给予补助建设的,在县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由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者协会负责管理。入户工程(包括入户分支管、入户井、水表、阀门、室内水龙头等)由用水户负责管护和维修。

  《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水价核定、水费计收和管理等措施。农村饮水供水实行定额管理、分类计价、有偿使用、计量收费制度。生活用水价格按保本微利、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确定,不超过定额水量的,按标准水价计收;生产用水价格按市场调节机制计收,超过定额水量部分实行累进加价。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0年3月20日

李明 郭嫚
责任编辑:陈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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