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1月12日讯(记者 汪栋) 2006年12月18日,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批准实施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的批转实施,为健全和完善全省防汛抗洪应急管理体系奠定了框架和基础,将有力推动该省防汛抗洪应急管理工作迈向规范化的轨道。
甘肃地处青藏、蒙新、黄土三大高原交汇地带,分属黄河、长江、内陆河三大流域,境内地形复杂,局地暴雨山洪多发,河道洪水陡涨陡落,水库防洪任务繁重,洪水灾害威胁群众生命安全,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为了迅速有效地组织开展防汛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省抗旱防汛指挥部编制了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
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共7章24条,明确了预案适用范围及应急工作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及响应程序、应急对策及措施。将防汛抗洪应急工作纳入规范化程序,提高防洪应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对于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加强防汛抗洪工作,切实提高减灾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甘肃省防汛抗洪应急预案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的原则,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妥善解决群众生活问题放在重要位置,确定了水库、城防、河道险段和局地暴洪防御等重点应急工作,在应急措施中突出强调了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的要求;坚持统一指挥、部门协作的原则,明确了省抗旱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在应急措施中对各级水利、防汛、气象、民政、卫生等有关部门的工作做出了安排,有利于高效协调开展工作;坚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把大中型水库和重点小型水库、五座重点防洪城市、重要河流险段、局地暴洪多发区等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突出影响的列为预案防御重点,应急措施以县(市、区)和工程管理单位为一级响应单位,分级明确了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总结我省防汛抗洪工作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对行政首长防洪安全责任制、防汛安全检查、水库调度运行管理、山洪灾害防御、抗洪抢险救灾准备等防汛抗洪日常管理工作做出了规定,提出了保障措施。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0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