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国土资源竟成砂霸“印钞机”
母亲河遍体鳞“殇”亟待猛药治疗
——广东水政执法环境恶劣调查手记
本站11月12日 记者粤水婷
镜头聚焦:
震惊全国的今年6.15南海九江大桥垮塌事故正好发生在滥挖河砂重灾区西江下游。
滥挖河砂诱发诸多弊端:损毁堤防工程、危及防洪安全;河床整体下切、供水无法保障;河流水位降低,咸潮上溯区域扩大;航道深浅不一、潜伏交通隐患;水环境日趋恶化、多种灾害频发。人为滥挖河砂酿成事故已不乏其例,全省十大堤防之一的西江防线景丰联围就因为滥挖河砂已经导致接二连三发生险情了;无序采挖河砂资源危及水利工程堤防设施已经上升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心腹大患。
在西江肇庆段有个挖砂商一年被抓四次,每次依法按最高罚款30万元处置,年内共处罚120万元,被罚款者异常“慷慨大方”毫不在乎,因为这对于其高昂的牟利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
广东建筑市场年需砂量逾亿立方米,年出口销售到日本、台湾、香港的河砂量1000万立方米,但是广东境内四大江河北江、西江、东江、韩江的年来砂量仅约1500万立方米,入不敷出疯狂挖砂20年透支了百年平衡的河流生态。
河砂销售市场宽阔暴利昂贵,最高时每立方米80元,一些挖砂暴发户分红不用数钱而是量度厚度、高度。
在东江流域东莞河段有一功率在同类船舶中全国最大的挖砂船,最高每天挖砂5万多方,可见挖砂如同印钞机“吐”钱财源滚滚并非言过其实。
利令智昏的砂霸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令广东水政执法环境恶劣,砂霸暴力抗法严重,佛山今年一名执法人员在执法途中遭两名歹徒凶残袭击报复,两腿被砍7刀,造成骨折造成极坏影响。在东江流域惠州,水政、公安人员在查扣违法采砂船时,被几十名不法分子持刀、棍等凶械强行抢走;省水政总队在惠州执法过程中亦遭到几百名群众阻挠。在韩江潮州流域,暴力抗法严重,曾发生过水政、公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被违法采砂分子打落水的事件,违法分子甚至开枪公然与公安对恃。一些地方拥有规模化、集团化、智能化的盗砂团伙;长期聘请了“摩托佬”、“鱼船”,在水陆两路隔几公里就设布控点,对执法车辆、船只进行24小时反监控,与执法人员展开“打游击战”、“斗智斗勇”、“斡旋较量”……
上述令人发指的一系列“镜头”正是日前广东水法宣传月组织有关媒体一线采访中摄取的活生生、血淋淋、赤裸裸的实例。
6.15南海九江大桥垮塌引发高层重视
今年6月15日,广东发生南海九江大桥垮塌惊天血案,是个十天的6月25日,国家三部局水利部、交通部、国家安全监督局紧急下达《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和通航安全的紧急通知》,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紧急行动,在全省开展了一次河道采砂和运砂专项整治行动。
广东省水利厅、省交通厅、省安监局、海事局联合组织相应部门研究部署开展了河道采砂管理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效果明显。成立了专门的督查组分三组赴全省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全省开展工作。省水利厅对全省主要河道牵头组织三次拉网式的排查整治行动,并在主要河道设立八个执法检查点24小时进行排查,严厉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各地政府也高度负责,例如肇庆市政府报请省政府批准,派出水利、交通、公安等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在西江肇庆段贝水设立了运砂船舶现场签证点,对运砂船只进行检查;中山市加强领导,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河道采砂许可审批,对采砂许可实行“一船一证,一月一证”制度,逐月安排采砂河段,既方便监管,又利于均衡开采;惠州市结合运砂车辆超载整治工作,在市区5个砂场的出入口设置地磅,以核实各砂场的实际出砂量;佛山市在总队的支持配合下,派出执法员在高明富湾、三水西南等地24小时值班监控,对西江、北江上游来砂进行检查,共检查运砂船600多艘次。省交通厅组织对全省的桥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不漏一座桥梁。广东海事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采砂船、运砂船、船舶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规范船舶的采、运输行为和管理。据统计,这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水利部门共查处违法采砂船50多艘,罚款400多万元,查扣运砂船800多艘。海事部门共检查砂船(采砂船和运砂船)14064艘次,查处违法船舶578艘次,滞留船舶46艘次,取缔“三无”船舶24艘,查处超载船舶艘数427艘次,擅自改载重线26艘次,擅自改舱围板39艘次,未按规定配备《货物装载手册》的143艘次,查处使用低闪点燃油船舶36艘次,检查船员实操能力980人次,并对实操检查不合格的139名船员进行处理。
利令智昏的砂霸以身试法母亲河哭泣了20年
据水利厅知情人透露,滥挖河砂早在20年前就有媒体曝光,1987年3月8日南方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每天挖砂不止、危及水利工程,救救李溪拦河坝》,配短评、配详细调查报告的一组文章,引起广泛关注和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同年4月25日广州市政府颁发了《关于禁止在堤坝、桥梁附近挖采河砂的通告》。但20年过去了,当时撰文的作者说已经数不清为遏止疯狂盗挖河砂而奔走呐喊付出过多少心血了,如今滥挖河砂依然愈演愈烈,西江、东江、北江和韩江等这些哺育着广东人民的母亲河的眼泪流淌了20年如今还在哭泣……
据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吕英明介绍,广东省河流众多,西江、东江、北江和韩江等主要干流贯穿东、西、北部,历史上这些流域水土流失严重,河砂比较丰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用砂,经济较发达地区河砂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由于河砂资源的稀缺性和开采的简易性,加上采砂利润丰厚,吸引了社会众多经济主体投入到河砂开采行业,河砂开采竞争十分激烈。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由于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混乱,多头管理,审批程序不明确,采砂管理缺乏法律法规的支持等,致使河道采砂管理一度处于无序、混乱状态,滥采、乱采和超采现象十分严重,加上近年来加大了水土流失治理等原因,大江大河河砂天然储量及上游来砂量逐年减少,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中下游河段河床下切比较严重。
吕英明介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道采砂问题。省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根治河道采砂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2001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知》(粤府办[2001]88号),明确了河道采砂实行“水利主管、有关部门协管”的体制。2005年5月省人大颁布实施了《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河道采砂管理的地方性法规。通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和《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近年来,我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初步扭转了河道采砂无序和超采、滥采的局面,实现了河道采砂从无法可依到依法管理转变,从无序开采到规范有序、合理开采转变,从多头管理到集中管理转变。河道非法采砂发案率持续下降,大江大河中下游河段河床下切趋势减缓,主要河段河床基本处于平衡状态,河势基本维持稳定,水利工程和通航安全得到了保障。
据悉广东近年来打击无序挖砂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机构,为管理河砂提供了组织保障。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普遍成立了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河道采砂管理中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由领导小组集体确定。水利、公安、海事、航道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管理,严格监督,并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执法合力。
二是研究和编制出台《广东省主要河道采砂控制规划》,为科学管理河道采砂提供了依据。为做到科学规划,合理采砂,委托设计和科研部门开展了主要河道采砂控制规划工作。通过对全省主要河道开展调查、勘测和分析研究,设计和科研部门于2006年提出了《广东省主要河道采砂控制规划》并于当年7月通过省政府批准执行。该《规划》根据近年来东、西、北、韩江及珠江三角洲河网河砂储藏量、来砂量的观测分析,在确保防洪和通航安全的前提下,兼顾经济社会发展对河砂的需求,较为科学地划定了广东省主要江河的禁采区、可采区及可开采量,为我省河砂资源的合理开采和可持续利用创造了条件。在此基础上,水利厅每年对可采区进行复查或勘测,划定年度禁采区、可采区和可开采量并向社会公告。去年以来,每年根据防洪需要,向社会公告禁采期,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全面禁止采砂。
三是推行河砂开采权招标制度。在河道采砂管理中,广东省积极推行河砂开采权招标,进一步规范了河道采砂审批行为。省水利厅在清远市、博罗县开展河砂开采权招投标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河砂开采权招标模式。五年来,全省成功组织了30次河砂开采权招投标(不包括各市、县组织的招投标),获得开采权转让费3亿多元。此举让“中标者高兴,未中标者服气”,体现了“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有效地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四是开展河道采砂监理试点工作。广东省积极探索河道采砂管理新机制,去年在清远市率先实行河道采砂监理制。实践证明,引入河道采砂监理制,实行河道采砂全过程的旁站监理,较好地解决了河道采砂过程现场监管缺位的问题,采砂作业的区域、高程和采砂量均得到了较好的控制。采砂监理试点工作为在全省全面推行采砂监理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五是省市各级和各部门联动,强化执法,专项打击河道内违法采砂行为。广东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按照《条例》的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属地内河道采砂管理和执法工作。省水利厅根据河道采砂管理形势发展需要,去年成立了“广东省水利厅水政监察总队打击违法采砂专业队”,针对省管河道采砂管理热点、难点和非法采砂行为严重的河段,实行专人、专职、专项负责,打击违法采砂行为,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加大对违法采砂的打击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联合公安、海事、航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从重、从严打击违法采砂行为。2005年以来,在省管河段依法查处违法采砂船超过两百艘次,罚款六千多万元,拘留三百多人。特别是对东江博罗段、西江肇庆段带有黑社会性质的所谓“砂霸”进行了严厉的打击,追究为首分子的刑事责任,极大地打击了违法采砂者的嚣张气焰,有效遏制了违法采砂行为,当地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此外,为加强对非法采砂的末端控制,我们从控制河砂运输渠道入手,在省管东江干流、西江干流、北江干流以及珠江三角洲河网重要河段,分别设立了八个河道采砂省市联合执法点(扣船中心),对过往运砂船进行检查。对装运的河砂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一律卸入河中或者卸到统一设立的违法河砂堆放场。据统计,去年以来共查处河砂来源不清的运砂船800多艘。八个执法点的设立,既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又有利于及时处理问题,发挥了河道采砂管理的尖刀作用。
六是建立了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河道采砂管理和执法除了水利部门的主管职能外,还涉及海事、交通、公安等部门的管理职能。《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已明确建立了公安、航道、海事等部门在河道采砂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和沟通协调机制。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河道采砂控制规划,划定禁采区和可采区,以及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前,均按要求征求航道、海事、渔业等部门的意见,较好地避免了河道采砂对通航安全和其它涉河建筑物安全的影响。
但据调查,由于种种原因广东河道采砂管理和执法形势严峻:
河砂供需矛盾突出,给采砂管理和执法带来巨大压力。广东经济社会仍处于高速发展周期,但全省河砂来量呈逐年减少的趋势,河砂将成为越来越稀缺的资源,砂价也会越来越高,为追求高额利润而诱发各种偷采、滥采和超采行为一时难以完全杜绝,河道采砂管理和执法任重道远。
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河砂超采、滥采带来的安全隐患将长时期存在。由于近二十多年来大量开采河砂,以及河流天然来砂量逐年减少等原因造成河床下切的潜在隐患,在今后10年乃至更长时期内难以完全恢复。据勘测分析,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2001年近二十年间,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干流中下游河床平均下切了2~3米,局部地方因此出现了堤岸崩塌、无法正常取水等情况。河床大范围下切带来的危害往往是潜在的、长期的,需要在今后长期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河势稳定才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有专家分析,广东建筑市场年需砂量逾亿立方米,年出口销售到日本、台湾、香港的河砂量1000万立方米,但是广东境内四大江河北江、西江、东江、韩江的年来砂量仅约1500万立方米,入不敷出疯狂挖砂20年透支了百年平衡的河流生态。
水行政执法力量薄弱,装备落后,手段缺乏,难以满足当前采砂执法的要求。近年来,省水行政执法队伍通过“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但我省水行政执法队伍总体执法力仍然跟不上执法形势的需要。首先表现在水政监察管理体制不顺。目前全省125支水政监察队伍,属于行政序列的只占少数,六成以上队伍的工作经费来源于差额拨款或依靠自收自支,市、县级水政监察队伍大部分未列入行政系列,水政监察人员未列入执法专项编制,影响了执法队伍的稳定性和工作实效性。其次是执法装备、执法取证设备落后,与违法采砂者拥有的先进采砂装备形成极大的反差,难以有效执法。第三是执法条件差、风险大。水行政执法人员取消着装后,没有明显的执法标志,没有防御性装备,降低了执法的有效性、安全性和社会认知度,以致暴力抗法行为时有发生。例如潮安县执法人员在潮州、梅州交界的韩江河段执法时,当事人纠集不法分子持凶器围攻推搡执法人员,致1名执法人员落入江中,凶徒并朝天开枪恐吓执法人员;佛山市去年一名执法人员夜间在执法过程中因为执法快艇和运砂船碰撞侧翻而牺牲。今年又有一名水政监察人员在执法途中,遭到两名歹徒凶残袭击,两腿被砍7刀,造成骨折;水政执法人员没有着装,在执法时有被误认为是打劫的,也有被故意当作打劫报案而引起混乱的情况,例如有些基层水政执法人员在对非法采砂船进行查扣时,由于没有执法服装,被船主认为是黑社会收保护费,不给执法人员登船检查;今年8月,省水政监察总队在东江博罗河段查扣一艘非法采砂船时,遭到受船主唆使的当地村民300多人围攻阻挠,等等。这些情况说明,水政执法取消制服着装后,执法的难度和人身安全风险大为增加。
特殊国土资源河砂管理亟待建立具有法制威力的长效机制
专家呼吁,河砂是一种特殊的国土资源,岂能任由不法分子无本万利地赚取暴利呢?岂能让母亲河继续哭泣呢?已经积重难返的江河之殇早晚会酿成灭顶之灾,救救遍体鳞伤的广东江河亟待下猛药!
何为猛药?省三防办副总指挥、省水利厅长黄柏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建立具有法制威力的长效机制规范河道采砂行为的根本办法。黄柏青认为长效机制主要内容是“六要”:
一要实行河砂开采权统一公开招标制度。省管河道年度可采区的河砂开采权由省水利厅统一进行招标,具体由省各流域管理机构在各地水利部门的协助配合下组织实施,实行招标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河砂开采权招标,实行以合理标价中标为原则;全省市、县管河道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应当积极推进河砂开采权招投标工作,从2008年中开始,除个别量小、分散以及运输条件差的之外,全面实行招投标,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管理行为。
二要建立河道采砂收费分级统管制度。省管河道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和河道采砂管理费由省各流域管理机构代收,由省水利厅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行统筹管理。河砂开采权出让费和采砂管理费,拟首先用于采砂管理前期工作、采砂现场管理和其他技术管理工作经费,以及用于河道采砂执法及执法队伍建设和装备配备经费,其余部分按一定比例分配给河砂可采区所在市、县用于河道管理与维护,并且调剂部分资金补助当年未设可采区的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经费。河道采砂管理费和河砂开采权出让费省、市、县具体分配比例和使用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市、县管河道采砂收费及使用管理参照省管河道的做法执行。
三要建立河道采砂计划开采、总量控制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分级许可管理的规定,选择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每五年对所属许可管理的河道进行一次全面勘测和规划设计,形成五年一周期采砂控制规划的制度化、专业化管理方式;划定年度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条例》的规定,对所属许可管理的河道每年划定公告一次可采区和禁采区。省管河道由省各流域管理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在规划的基础上每年汛后对规划可采区进行复测,经过分析计算,组织专家论证,提出下一年度可采区和禁采区方案,报省水利厅审定公告。市、县管河道划定年度河砂可采区和禁采区可参照省的做法执行;统筹管理。河道采砂可能影响防洪、供水、航运和其它涉河建筑物的安全,在河道采砂规划设计和管理中,需要全面整合河道、河势、河堤、涉河建筑物等资料,为科学规划设计和准确论证决策提供依据;动态监测。在现有水文站网的基础上,由省水文局适当增加、优化全省水文站网的布局,对全省主要河道的入、出口及主要水文观测断面的来砂情况进行动态观测分析,估算全省主要河道年度来砂总量,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要实行水利部门监督与采砂监理的双重监管制度。省管河道采砂全部实行监理制,监理单位招标和合同管理由省流域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并对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省管河道采砂现场监管、协调工作以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并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市、县管河道参照省的做法,逐步推行采砂监理与水利部门监督的双重监管体制。
五要建立全省河砂堆放场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制度。对全省的河砂堆放场地,由当地水利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结合河道堤防建设,在充分考虑堤岸安全、环境整洁、运输实际等情况下,对堆砂场重新进行全面规划、合理布设、集中管理。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属于规划范围以外的砂场,一律进行清理取缔。对于满足规划要求并在规划范围内的砂场,进行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六要建立非法采砂以及超采、滥采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采砂者实行永久纪录在案制度,如因非法采砂造成两岸堤防发生坍塌,以及跨河、临河建筑物功能丧失等,须追究违法采砂者对工程修复的经济责任。对于通过招投标获得合法采砂权的采砂者,如验收时证明其超过规定范围和深度采砂,将视同非法采砂行为论处。省管河道对非法采砂者实行永久纪录在案制度由省流域管理机构组织实施。
来源:中国水利网2007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