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讯 为有效推进中小型灌区改造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广东通过竞争性选择中小灌区改造试点,第二批5宗中小灌区改造试点于日前产生并启动实施。
根据《广东省中小型灌区改造试点实施方案》(粤府函〔2010〕138号)要求,2011年9月28日-29日,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广东省第二批中小型灌区改造试点项目竞争性安排评审工作,全省共有14个县(市、区)总计14个项目参加了评审。经过专家书面评审、现场陈述答辩等程序,由专家对各县(市、区)进行独立评审打分,按照得分高低和公示情况,确定了龙门县龙平渠灌区改造工程、连平县瓮潭灌区改造工程、怀集县岗坪镇维安灌区改造工程、佛冈县迳头镇社坪村灌区改造工程、惠来县隆江镇红排渠排灌工程为广东第二批中小型灌区改造试点项目。日前经省政府批准同意,第二批5宗中小型灌区改造试点工程列入广东省农田水利万宗工程建设第一阶段启动实施项目之一,并正式启动实施。
第二批5宗中小型灌区改造试点工程总投资约2.6亿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约2亿元。试点工程建设主要任务:一是通过对灌区内各级渠系全面实施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实现各级渠系相互配套,形成完善的灌排工程体系;二是健全和创新农田灌溉水费的收取手段和机制,规范水费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以水养水,保证灌区的正常运行;四是通过灌区改造建设促进灌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以农民用水协会等多种形式的农民用水自治制度;五是建设灌区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灌区管理水平,逐步实现灌区管理信息化。
第二批中小型灌区改造试点工程实施完成后,将新增和恢复灌溉面积2.5万亩、改造灌溉面积7.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