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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启动实施88个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

2011-11-14

    

与会代表参观开平农田水利建设现场

开平镇海灌区改造工程动工仪式现场

 会议现场

    中国水利网站讯  记者今天在广东开平召开的全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现场会上了解到,今冬明春,广东省将实施490多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全面推进农田水利薄弱环节建设,补齐水利短板,其中88个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于今天正式启动实施。

    据广东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介绍,今冬明春实施的490多项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涵盖灌区改造、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小型机电排灌工程等4大方面。今天启动实施的88个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其主要内容是重点推进“小山塘、小灌区、小水陂、小泵站、小堤防”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提高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和农业发展后劲。

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60%以上

    据悉,88个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总体目标是:基本完成镇域范围内主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任务,实现基本农田“旱能灌、涝能排”,使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   

    具体目标为:有效灌溉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重提高10%~15%,或达到60%以上。以旱作物为主的灌溉保证率不低于75%、以水稻为主的灌溉保证率不低于90%,渠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平均不低于0.6。全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10%以上;缺乏灌溉条件的山丘区和灌区的高岗地,通过新建小型水源工程发展补充灌溉,基本解决灌溉用水问题。镇域范围内主要山塘、水陂基本达标。着力推进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和以用水户参与管理为重点的运行机制与管理体制改革。

建设内容与范围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小型农田水利示范镇建设的内容与范围为:设计库容10万立方米以下的小山塘;山区县设计灌溉面积1000亩以下、一般地区设计灌溉面积10000亩以下的小型或微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10000亩以下的小水陂;设计捍卫耕地面积10000亩以下或捍卫人口1000人以下的小堤防;设计装机1000千瓦以下,设计流量每秒10立方米以下,且未列入重点小型机电排灌工程建设范围的小型机电排灌泵站(含水轮泵站)。

    具体建设范围,由地市级财政、水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超过上述范围的前提下自行确定。

示范镇遴选条件

    在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14市、江门市所辖具有建制镇(乡)的涉农县(市、区)各选一个镇(乡)作为示范镇开展建设。示范镇建设将整体连片修建“五小”等水利设施,为全省大规模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树立样板,创造经验。

    具体的遴选条件是:当地政府重视农田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已建成农田水利项目建设管理规范、责任主体明确、工程效益较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基础工作扎实,前期工作充分,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中镇建设内容已有相关规划;水源有保证,现有水源工程、骨干渠道运行正常;当地农民有积极性,愿意投工投劳参与项目建设;镇村水利管护机构基本健全、人员及经费落实;当地政府有一定的资金整合能力,小农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范。

资金补助标准:每镇800万元

    据了解,省级财政对示范镇平均每镇补助800万元。市、县两级财政也要切实增加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并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发动群众投工投劳参与“五小”水利工程建设。示范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总投资应不少于1000万元。

    另外,省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县级政府要会同示范镇积极归并性质相近、使用范围相近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用于示范镇建设。要依据规划将项目尽量安排在相邻相近区域,真正做到项目对接、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粤水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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