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东江水资源分配有望引发“用水革命”
日期:[2008年9月1日] 版次:[AA02] 版名:[社论] 稿源:[南方都市报]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09/01/content_560391.htm
《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日前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锁定东江年最大取水量为106.64亿立方米,并将这一总指标分解给河源、惠州、东莞以及广深港等八个城市,对它们实行定量取水和总量控制,细化各城市对东江水资源相应的权力和义务。此举标志着全省的水权改革正式进入实施阶段。一场以水资源确权为核心的“用水革命”就此拉开帷幕,并将深刻地影响广东。
作为珠江流域的三大水系之一,东江是上下游及两岸重要城市的主要供水水源,同时也承担着向香港输水的任务,总供给人口4000万左右。毫不夸张地说,东江是粤港尤其是珠三角众多城市的命脉,具有极其突出的社会及政治重要性。根据水量盈亏和自身的承载力,结合用水供需的现实,在东江水与诸城市间建立对应的责权利害关系,从而以水量定额为源头促动与推进系列变革。
在分水而治的前提下,如何保证水源的供求平衡将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地位,必定成为城市主政者要考虑的中心议题。更关键的是,这种压力将沿着产业链条和供水体系快速传导,作为新型的强力手段实现着它的计划目标。在以供定需的原则下,保护东江水不再仅是上游河源市理所当然的事业,而成为所有牵涉城市的共同使命。东江水质量或数量的得失将牵一发而动全身,崭新的水环保格局由此萌生。
在原有的各地取水现状中,只见用水的随意泛滥,而不见对等的尊重保护,东江沦为随意攫取的资源。分水方案将结束这一失衡的状况,无论是水浪费还是水污染,或者用水无度都将使城市陷入危险。正是借助这一制衡机制,那些忽略或漠视东江的短视行为才能得到纠正,而那些呵护水资源的筹措才能真正地被重视、被付诸行动。对东江水施行配给制,借此掀起环保风暴是第一重价值。
水资源不再是想当然的廉价品,不再是工业生产中可以视而不见的成本付出。因此,那些用水量大的电镀、造纸等行业立刻就要面临用水压力,从而敦促地方政府及企业进行治污,逼迫它们改进生产工艺。其实,这也是实现广东节能减排指标的关键。而最新的统计显示,广东21个地市中半数以上没有完成减排任务。凭借水权改革的力量,广东增加了循环经济要达标的现实可能。
东江水资源的分水计划制造了正面的压力,实质上也提供了动力,它们除了在工业体系中发挥积极作用,也将在更广泛的社会层面上带来革新的希望。分水改革直接造成利益调整,既涉及企业制造,也牵动市民家庭;它既点燃水务改革,也将扭转用水习惯。例如,节水将无需作更多宣传,经济杠杆比任何口号都要有效。当然,除了微观影响,它更展现了调节珠三角用水矛盾的宏观意义和实现途径。
在东江水资源确权的基础上,城市间的用水局面将出现富余或不足,水交易因此变得合法与可行。这对上游的河源市是一个极大的鼓励。长期以来,河源为保证东江水质量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乃至于牺牲了发展的机遇,无奈之下,甚至被动承接西进的珠三角重污染企业。水资源确权后,河源一度受挫的水交易计划可以起死回生,并从中得到充足的收益,避免工业化对东江的伤害。
按照水权改革的整体构想,东江水资源分配也将承担改革试点的功能。广东还计划在2010年前初步完成西江、北江和韩江的水资源分配方案。由于东江基本上处在广东境内,主导改革较为容易,并且上下游的供水矛盾最严重,因而它成为水权改革的先锋,为其后的铺展创造经验。不管怎样,无偿损害水资源的时代一去不复还,我们将不得不用改革来修正历史错误,并试图走到正确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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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分水方案重点突出水量水质双重控制
优先保证生活生态用水
来源:南方日报2008年9月1日
http://epaper.nfdaily.cn/html/2008-09/01/content_6683774.htm
政务跟踪
本报讯(记者/陈清浩通讯员/粤水婷)昨天本报05版报道的《东江首次实行水资源分配》引起广泛关注。记者从省水利厅进一步获悉,根据《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以下简称“分配方案”):正常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6.64亿立方米;特枯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1.83亿立方米;对香港按粤港供水协议确定的11亿立方米/年规模安排。
省水利厅表示,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优先保证生活和生态基本用水。明确界定分配范围为东江流域供水所涉及的行政区域。
分配方案总体要求是以粤境内东江流域河川径流量为分配对象,按照防洪、供水、发电的顺序优化水库群调度,安排正常来水年(90%保证率)和特枯来水年(95%保证率)情况下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取水量分配指标;以落实水资源分配方案、协调河道内外用水、保障供水安全为目标,明确重要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指标;以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为目的,提出各控制断面水质管理控制指标。
分配方案从节能减排战略高度重点突出水量、水质双重控制。水量:按正常来水年和特枯来水年分配。即在对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百盆珠等控制性水库(电站)按照防洪、供水、发电的顺序进行联合调度、优化运行的前提下,正常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6.64亿立方米;特枯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1.83亿立方米。水质:对9个重要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指标和11个断面水质控制指标作出明确规定,重要控制断面是监控管理水资源分配指标实施情况的节点,重要控制断面水量(最小下泄流量)和水质控制指标是落实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必须达到的约束性指标。
东江“分水”方案正式展开实施,分水涉及随深莞等7市
广州每年可分13亿m3东江水
时间: 2008-09-01 来源: 信息时报
http://informationtimes.dayoo.com/html/2008-09/01/content_305013.htm
时报讯(记者 黄熙灯 通讯员 粤水婷) 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水利厅获悉,东江分水方案从“纸上谈兵”正式迈向具体实施时期。东江“分水”涉及广州、深圳、东莞等7市,对香港按粤港供水协议确定的11亿立方米/年规模。正常来水年,广州可分配东江水为13.62亿立方米,特枯来水年则为12.85亿立方米。
优先保证生活生态用水
东江为珠江流域的三大水系之一,流域面积为35340平方公里,多年平均径流量326.6亿立方米,是河源、惠州、东莞以及深圳和广州东部地区的主要供水水源,承担着向香港供水的重要任务。
分水方案中充分考虑东江流域最大可能的供水能力,锁定年最大取水量为106.64亿立方米,特枯来水年最大取水量101.83亿吨。该方案是在确保对港供水的基础上,充分考虑防洪、供水、发电的综合利用效益,根据正常来水年和极端枯水年两种情况,制订广州市东部、深圳市、东莞市、惠州市、河源市、韶关市(新丰)以及梅州市(兴宁)在东江河道外用水量分配原则。
实行水质水量双重控制
据介绍,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将优先保证生活和生态基本用水,从水量和水质两方面入手达到“双控制”,即水体不能脏,否则水质性缺水;水量不能超,否则水源性缺水,因此必须实行水质、水量的双重控制。
根据《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
东江正常来水年最多取水106.64亿吨
时间: 2008-09-01 来源: 广州日报
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08-09/01/content_304968.htm
本报讯(记者黄建华 通讯员粤水婷)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到,根据《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正常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6.64亿立方米;特枯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1.83亿立方米;对香港按粤港供水协议确定的11亿立方米/年规模安排。
《分配方案》总体要求以粤境内东江流域河川径流量为分配对象,按照防洪、供水、发电的顺序优化水库群调度,安排正常来水年(90%保证率)和特枯来水年(95%保证率)情况下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取水量分配指标;以落实水资源分配方案、协调河道内外用水、保障供水安全为目标,明确重要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指标;以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为目的,提出各控制断面水质管理控制指标。
《分配方案》从节能减排战略高度重点突出水量、水质双重控制。水量:正常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6.64亿立方米,特枯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1.83亿立方米;质量:对9个重要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指标和11个断面水质控制指标作出明确规定,重要控制断面水量(最小下泄流量)和水质控制指标是落实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必须达到的约束性指标。
东江流域“分水”穗占13亿立方米
来源:新快报日期:[2008-09-01] 版次:[A12] 版名:[广州·民生新闻]
http://epaper.xkb.com.cn/view.php?id=328932
新快报讯(记者李斯璐通讯员粤水婷)东江“分水”正式进入实施阶段。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水利厅获悉,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将优先保证生活和生态基本用水,从水量和水质两方面入手达到“双控制”,并确定对香港按粤港供水协议确定的11亿立方米/年的规模安排。
据了解,分配方案在水量上按正常来水年(90%保证率)和特枯来水年(95%保证率)分配。即在对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百盆珠等控制性水库(电站)按照防洪、供水、发电的顺序进行联合调度,正常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6.64亿立方米,特枯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1.83亿立方米。
根据方案,惠州市东江流域加上大亚湾、稔平半岛的调水,正常来水年可分得25.33亿立方米,约占总量24%,以农业用水为主;东莞市可分得20.95亿立方米东江水,约占总量的20%,以工业用水为主。广州、深圳两地取水量分别为13.62亿立方米和16.23亿
立方米,也属分水“大户”。
省政府颁布《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
日期:[2008年9月1日] 版次:[AA08] 版名:[城事] 稿源:[南方都市报]
http://epaper.nddaily.com/A/html/2008-09/01/content_560378.htm
本报讯(记者 王卫国 实习生 汪贝 通讯员 粤水婷)东江“分水”正式进入实施阶段,广东省水利厅昨日公布《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下称分水方案)部分细节,其中惠州以正常来水年25.33亿立方米的分配水量位居东江供水各市首位,广州的分配水量为13.62亿立方米,位列八个分水行政区域第五。
水量控制:分正常和特枯两种来水年
广东省水利厅指出,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兼顾现状与发展、可持续利用和节约保护、优先保证生活和生态基本用水、水量水质双控制等原则,分配范围为东江流域供水所涉及的行政区域,包括广州市(增城市、广州东部)、深圳市、韶关市(新丰县)、梅州市(兴宁市)、河源市、惠州市、东莞市,以及香港共8个行政区域。
分配总体要求是在确保对港供水安全以及河道内生态基本需水、全面节水和充分利用非常规水源的前提下,以粤境内东江流域河川径流量为分配对象,按照防洪、供水、发电的顺序优化水库群调度,分配以上各市的取水量。
具体分配方案从节能减排战略高度重点突出水量、水质双重控制。其中水量按正常来水年和特枯来水年分配:正常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6.64亿立方米(各地区行业分水量见表1);特枯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1.83亿立方米,各行政区域取水量也相应少于正常来水年份。分水方案对香港按粤港供水协议确定的11亿立方米/年的规模安排。
水质控制:7个控制断面要达Ⅱ类水质
分水方案还明确了东江流域9个重要断面最小下泄流量和11个断面指标控制质量,从而确立了水量和水质双重控制的监控节点。
广东省水利厅指出,重要控制断面是监控管理水资源分配指标实施情况的节点,重要控制断面水量(最小下泄流量)和水质控制指标是落实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必须达到的约束性指标。
在11个断面水质控制指标中,河源惠州交接处的江口,惠州东莞交接处的东岸,东莞广州交接处的石龙桥等7个控制断面都要达到Ⅱ类水质标准。此外,广州增城市的增江东江北干流入口的观海口断面水质控制目标要达到Ⅲ类,水质标准要求低于上述地区。
广东省首次对江河流域实行水资源分配
来源:羊城晚报2008年9月1日
http://www.ycwb.com/ePaper/ycwb/html/2008-09/01/content_298617.htm
本报讯 记者曾颂、通讯员粤水婷、实习生李晓丹报道:酝酿已久的东江分水方案,近期将正式迈入实践。记者昨日从广东省水利厅获悉,广东省政府日前发布《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相关部门正在加紧制订实施细则。根据《方案》,东江水实行“质、量双控”,其中惠州、东莞两市分得最多水资源。
记者获悉,该方案按照粤港协议,确保11亿立方米/年的对港供水;东江流域各市则按正常来水年和特枯来水年规定取水量分配指标,年最大用水总量分别为106.64亿立方米和101.83亿立方米。
根据方案,惠州市东江流域加上大亚湾、稔平半岛的调水,正常来水年可分得25.33亿立方米,约占总量24%,以农业用水为主;东莞市可分得20.95亿立方米东江水,约占总量的20%,以工业用水为主。深圳、广州两地取水量分别为16.63亿立方米和13.62亿立方米,也属分水“大户”,分列第四、五位。
相关负责人介绍,东江面临三大问题:水资源开发已处于承载能力警戒范围,需要尽快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需求快速增长,需要通过流域分水有效协调不同行政区域间的用水矛盾;保障供水安全,需要加强污染控制,尽快明确有关地区的水资源保护责任。
连日来,广东省水利厅有关领导和专家密锣紧鼓行动,加紧编发《东江流域水资源动态》,尽快制定今冬明春水量分配方案,同时会商环保部门制定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力求尽快完成东江水资源管理细则的修订。
东江“分水”新闻追踪: 对香港供水11亿立方米/年
正常年特枯年最大取水量分别为106.64亿101.83亿吨
明确9个重要断面最小下泄流量和11个断面指标控制质量
来源:中国水利网2007年8月31日
http://www.chinawater.com.cn/newscenter/df/gd/200809/t20080901_229350.htm
本站8月31日讯(记者 粤水婷)今天(31日)众多媒体关于东江“分水”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的报道,引起社会广泛兴趣并给予高度关注,不少读者致电广东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希望了解《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下称分水方案)中更多更具体的细节,以便自觉执行分水方案的条文。
为此,记者今天专门详细解读分水方案中关于分配原则、范围和总体要求、具体分配方案以及保障措施等章节,以飨读者“猎奇”之胃口。
分水方案,本着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遵循公平公正、兼顾现状与发展、可持续利用和节约保护、优先保证生活和生态基本用水、水量水质双控制等原则;明确界定分配范围为东江流域供水所涉及的行政区域,包括广州市(增城市、广州东部)、深圳市、韶关市(新丰县)、梅州市(兴宁市)、河源市、惠州市以及东莞市;对香港按粤港供水协议确定的11亿立方米/年的规模安排。
分配总体要求是在确保对港供水安全以及河道内生态基本需水、全面节水和充分利用非常规水源的前提下,以粤境内东江流域河川径流量为分配对象,按照防洪、供水、发电的顺序优化水库群调度,安排正常来水年(90%保证率)和特枯来水年(95%保证率)情况下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取水量分配指标;以落实水资源分配方案、协调河道内外用水、保障供水安全为目标,明确重要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指标;以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为目的,提出各控制断面水质管理控制指标。
具体分配方案从节能减排战略高度重点突出水量、水质双重控制。水量:按正常来水年和特枯来水年分配。即在对东江流域新丰江、枫树坝、百盆珠等控制性水库(电站)按照防洪、供水、发电的顺序进行联合调度、优化运行的前提下,正常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6.64亿立方米(各地区行业分水量见附件1);特枯来水年份可供东江河道外分配使用的年最大取水量为101.83亿立方米(各地区行业分水量见附件2)。质量:对9个重要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指标和11个断面水质控制指标作出明确规定,重要控制断面是监控管理水资源分配指标实施情况的节点,重要控制断面水量(最小下泄流量)和水质控制指标是落实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必须达到的约束性指标,应满足附件3的要求。
附件1
正常来水年(90%保证率)水量分配表
单位:亿立方米
|
地区 |
农业分配水量 |
工业、生活分配水量 |
总分配水量 |
|
梅州 |
0.2 |
0.06 |
0.26 |
|
河源 |
12.2 |
5.43 |
17.63 |
|
韶关 |
0.98 |
0.24 |
1.22 |
|
惠州 |
东江流域 |
13.79 |
8.89 |
22.68 |
|
大亚湾、稔平半岛调水 |
0 |
2.65 |
2.65 |
|
小计 |
13.79 |
11.54 |
25.33 |
|
东莞 |
1.92 |
19.03 |
20.95 |
|
广州 |
增城市 |
4.2 |
3.89 |
8.09 |
|
广州东部取水 |
0 |
5.53 |
5.53 |
|
小计 |
4.2 |
9.42 |
13.62 |
|
深圳 |
0.27 |
16.36 |
16.63 |
|
东深对香港供水 |
0 |
11 |
11 |
|
合计 |
33.56 |
73.08 |
106.64 |
附件2
特枯来水年(95%保证率)水量分配表
单位:亿立方米
|
地区 |
农业分配水量 |
工业、生活分配水量 |
总分配水量 |
|
梅州 |
0.17 |
0.05 |
0.22 |
|
河源 |
11.72 |
5.34 |
17.06 |
|
韶关 |
0.89 |
0.24 |
1.13 |
|
惠州 |
东江流域 |
12.89 |
8.66 |
21.55 |
|
大亚湾、稔平半岛调水 |
0 |
2.5 |
2.5 |
|
小计 |
12.89 |
11.16 |
24.05 |
|
东莞 |
0.71 |
18.73 |
19.44 |
|
广州 |
增城市 |
3.91 |
3.54 |
7.45 |
|
广州东部取水 |
0 |
5.4 |
5.4 |
|
小计 |
3.91 |
8.94 |
12.85 |
|
深圳 |
0.17 |
15.91 |
16.08 |
|
东深对香港供水 |
0 |
11 |
11 |
|
合计 |
30.46 |
71.37 |
101.83 |
附件3
重要控制断面最小下泄流量和水质控制目标表
|
重要控制
断面名称 |
断面地点 |
交接关系 |
最小下泄流量
(立方米/秒) |
水质控
制目标 |
|
枫树坝水库坝下 |
龙川县枫树坝 |
枫树坝水库出库 |
30 |
Ⅱ类 |
|
江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