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区居民月用水量限额为23吨
超额部分实行加价收费 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本站5月8日讯(记者 粤水婷 通讯员 钟水菊)今天从中山市水利局获悉,今年6月1日起该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届时城区居民生活月基础用水量定为23立方米,对超出基础水量部分的用水实行加价收费。
日前,《中山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该《方案》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了解,该《方案》的出台经过价格听证和广泛听取社会各届意见,由市政府颁布实施。按照《方案》规定,目前阶梯式计量水价实施范围是由市供水有限公司直接抄表到户的城区居民用户,将城区居民生活月基础用水量定为23立方米,对超出基础水量部分的用水实行加价收费;对每户用水人口5人及以上、部队及事业单位集体宿舍、出租屋等用水户可以申请按每人每月6立方米计算,同时对符合规定的用水户将继续给予了减免定量水费的优惠政策。
据中山市水利局透露,该《方案》的颁布实施是该市推行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管理的重要一环,也是中山市推广节水管理中最早的一项试点。为推动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中山市节水办还针对性的制定了一系列的工作指引,包括制定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调整申请表及申请指南、发放《关于城区居民实行定额用水及阶梯水价的有关通知》等,以方便市民明确该项工作的方式和流程。与此同时,该市节水办正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渠道,向全社会宣传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管理的涵义,强调节约用水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以进一步提高市民节水的自觉性,促进居民生活阶梯水价工作的稳步有序的开展。
来源:中国水利网200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