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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江流域年最大取水量锁定106亿吨

2007-11-26

东江流域面临节能减排极限挑战

      年最大取水量锁定106亿立方米

本站11月26日讯(记者 粤水婷)日前,广东省政协委员、省水利厅副厅长李粤安以及中山大学陈晓宏教授等若干专家对《广东省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下简称分水方案)实施水量、水质监控系统规划、设计、建设有关问题调查研究时透露,分水方案中充分考虑东江流域最大可能的供水能力,锁定年最大取水量为106.64亿立方米。这就意味着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面临一场用水理念的实践得历史新挑战。

东江年最大取水量106.64亿立方米是该流域水资源分配面临的极限和终端挑战——水体不能脏,否则水质性缺水;水量不能超,否则水源性缺水,而必须实行水质、水量的双重控制。东江为珠江流域的三大水系之一,流域面积为35340平方公里 ,多年平均径流量326.6亿立方米,是河源、惠州、东莞以及深圳和广州东部地区的主要供水水源,承担着向香港供水的重要任务,总供水人口3000余万人,同时还有防洪、发电、航运、压咸、纳污等其它多种功能。随着人口快速增长和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东江流域用水迅速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加剧,地区之间出现了争水问题,水环境和河流生态受到威胁,危及供水安全。实行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规范流域用水秩序,对于确保供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河流生态健康,促进流域及相关地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势在必行。

据东江流域管理局介绍,目前正在酝酿中的分水方案中充分考虑了东江最大可能的供水能力,锁定年最大取水量仅为106.64亿立方米,意味着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必须直面三大问题:东江水资源开发已处于承载能力警戒范围,需要尽快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需求快速增长,需要通过流域分水有效协调不同行政区域间的用水矛盾;保障供水安全,需要加强污染控制,尽快明确有关地区的水资源保护责任。

为此专家要求,要正确处理东江流域水资源分配与取水许可的关系,分配方案中提出的年最大取水量106.64亿立方米是对东江流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的最大的、最极端的限度,办理取水许可时必须要以此界线为前提,并将取水许可作为进行总量控制、计划用水的主要的控制手段,依据国务院的460号令和省批准的分水方案严格控制流域内取水许可的办理。

专家要求,有关方面必须抓紧研究水量、水质监控体系建设,通过体系的建设对来水和用水进行水量水质的双重控制。依法落实流域各地区取水控制和排污控制,加强对东江水资源保护和对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超量取水和超量排污等危害河流生态健康的行为,提出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保障饮用水水质,及时处理突发性水污染事件,最大限度的减轻突发性污染事件对流域用水的影响。

来源:中国水利网2007年11月26日

作者:粤水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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