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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海市试行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
公益水利设施找到“管家”

2015-04-30


渠道保洁 黄国轩/摄

  □通讯员 黄国轩 郑智敏 曾思强 

  大到水库、山塘,小到农田沟渠,小型水利设施与福建省龙海市的农业生产和农户生活息息相关。过去,龙海市小型水利设施因产权不明确,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现象,设施损坏后得不到及时修护等问题。

  如何让小型水利工程充分发挥应有效益?作为全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县之一,龙海市通过确权划界,试行村级水务自治管理模式,打破了“有人用没人管”的困局。

  试水村级水务自治

  春耕时节,村民们在田地里忙着播种蔬菜、灌溉农田。扭开田地水管的阀门,汩汩清泉流入农田,水表记录下了每户的用水量。

  “以前春耕农田灌溉很困难,要到几百米远的地方用泵抽水,再用土水渠引到田里,很耗时间和精力,难以扩大灌溉规模。”务农20多年的丹宅村村民曾双盛说道,“现在水管铺到田头,扭开水管阀门,西东水库的水就能直接流到农田里,不用担心灌溉缺水,还节约用水。”

  2014年4月,龙海市启动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除少数涉及公共安全的水利设施由市、镇派专人管护之外,绝大多数小型水利设施管理确权到村级,并通过村委会牵头组建用水户协会,试行村级水务自治。

  丹宅村有1800亩农田,灌溉用水较为紧张。该村成立由323户会员组成的用水户协会,聘请8名水利设施管护人。“产权划转,让农民实现自己的工程自己管,调动了农民参与管理小型水利工程的积极性,协会将灌溉水管安装到各农户田头,也解决了村民灌溉问题。”丹宅村支书、用水户协会主席曾亚明对笔者说。

  目前,龙海市共有26个村创建了村级用水户协会,试行村级水务自治。受益户在享受用水的同时,也需负担一定的水利工程管护费用,用于日常维护。

  公益水利设施找到“管家”

  在海澄镇埭新村,排洪渠水闸管护员蔡启良每天都要巡查排洪渠受潮汐影响后的水位情况。看见水位逼近警戒线,他熟练地登上水闸房启动电机,三个水闸门缓缓升起,水位不一会儿就降下来了。

  今年58岁的蔡启良已管护水闸7年。过去,他只负责村里原来排洪渠的两口小水闸。后来,镇水管站在排洪渠新建3口中型水闸,由蔡启良接管。“新建水闸产权不明确,管护经费没有保障。这3口水闸如果不及时排涝,整个村庄都将受淹,尤其是台风天。”蔡启良说。去年7月,蔡启良正式与村里新成立的用水户协会签订了《管护协议书》,负责水闸日常管护工作。

  同样缺失管护主体责任人的还有乡村河流支渠、泵站、田间渠道等小型水利设施。“过去,田间渠道出了问题就找水利部门,但市、镇水利部门管不到田间渠道。”海澄镇水管站站长郑重盛说,“小型水利工程建好后遭受破坏,抽水泵被偷,河道违章违法现象都时有发生。”

  这次小型水利工程改革,龙海市水利局采取公益性工程政府花钱买服务、效益型工程承包、资源型工程租赁的方式,向村里颁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使用权证”,并组建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人员,负责管护水利设施。

  考核奖补保障“细水长流”

  改革后的小型水利工程有了“身份证”,明确了产权、水权、使用权。“管理机制理顺了,关键是要有资金保障。”龙海市小型水利改革办公室主任陈志福对笔者说。

  据悉,龙海全市小型水利工程年需管护资金3113万元,而财政奖补经费为1850万元,约占全年管护资金的60%。

  “财政资金实行考核奖补政策,每半年一考评,按考评分值比例适时奖补,不足部分由镇、村自筹解决。镇、村领到的奖补,钱多钱少就看工作干好干坏。”陈志福说。

  2014年,龙海全市投入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资金已达1019.3万元,对纯公益性工程实行政府奖补,准公益性工程适当奖补,经营性工程实行只考核不奖补。而对于镇、村二级管护资金筹措的合理性、管护资金使用情况及工程管护责任人报酬落实情况,则由市财政、水利、民政每年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

  如今,龙海市小型水利工程建立了有人用、有人管、有钱修、有制度、有监督、有考核、有奖罚的工程运行管护体系,公益水利设施终于有了“管家”,实现了服务到田间。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5年4月30日

黄国轩 郑智敏 曾思强
责任编辑:段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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