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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发布第1号总河长令
——重庆市水利局局长、市河长办主任吴盛海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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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8

  □记者 刘占波 周振  

  日前,重庆市委书记、市总河长陈敏尔,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唐良智联合签署重庆市第1号总河长令《关于在全市开展污水偷排、直排、乱排专项整治行动的决定》,为让大家更好了解市总河长令相关情况,市水利局局长、市河长办主任吴盛海就有关问题接受专访。

  问:请你谈谈重庆市发布第1号市总河长令的意义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于4月15日-17日亲临重庆视察指导工作,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入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上中下游协同,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全面部署河长制,发布市总河长令,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重要指示要求体现在工作思路中、落实在实际行动中的具体举措。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市委书记陈敏尔、市长唐良智担任市总河长,建立了三级“双总河长”架构和四级河长体系,实现了全市5300余条河流、3000余座水库“一河一长”“一库一长”全覆盖,并压茬推进“一河一策”和“一河一档”,河长制工作正是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深入推进之时,需要通过发布总河长令强力推进解决全市河库存在的突出问题、打好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问:工作方案和行动计划我们比较常见,请问什么是总河长令?

  答:总河长令是部署河长制全局性、重要性工作的一种重要载体,是上级河长对下级河长安排部署工作的一种工作交办形式,是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的重要手段。市委、市政府印发的《重庆市河长制工作规定》对河长令这种形式进行了明确。我们希望通过总河长令这种工作形式,形成全市上下围绕当前面临的河库突出问题合力攻坚的格局,确保河长制工作有成效、社会公众有感受、河流生态环境有改善。目前,贵州、广东、浙江等省份地区均已通过发布总河长令的形式,部署了生态环境保护、河库突出问题整治等相关工作,并获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问:为什么重庆第1次发布市总河长令就聚焦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

  答:市委书记、市总河长陈敏尔在1月28日参加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一联组讨论时提出“今年要把防范杜绝污水偷排、直排、乱排摆在突出位置,强化明查暗访,依法打击违法行为,让污染环境者受到严惩,付出沉重代价”。随即,在今年全国“两会”结束后,赴梁平、垫江等地暗访督查生态环境保护和河长制落实情况,并在垫江牡丹湖水库询问基层河长巡河等情况,充分彰显了市委、市政府全力推进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落实河长制、全域护水治水,确保一江碧水向东流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市委书记、市总河长陈敏尔这一重要部署是站在全市发展大局、战略全局的高度,在深刻分析全市水生态文明建设现实需要的基础上作出的。从全市水资源现状看,境内长江干流里程691公里,三峡库区是我国最大的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维系全国35%淡水资源涵养和长江中下游3亿人饮水安全,水污染治理任重而道远。从全市水环境看,主要有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畜禽养殖污染三大污染源。自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通过建体系、建机制、搭平台、强保障等一系列工作措施,全市河库管护秩序更好,水质进一步优化,水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美化。但仍存在三大污染源通过偷排、直排、乱排进入河库的情况,仍需花大力气整治。

  问:市总河长令与其他工作推进形式的区别在哪儿?

  答:市总河长令是市委、市政府站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和在推进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的高度,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角度,向全市吹响的冲锋号。发布总河长令与其他工作形式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三个更加有利于”:一是更加有利于打好打赢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水共治”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河长制工作的重点,水污染防治工作是其中重要的环节,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基,也是三大污染源的载体,只要解决了水脏的问题,才能守住河流生态环境的底线。二是更加有利于压实各级河长的责任,两位市总河长共同签署发布市总河长令,为推动各级河长履河长之责、行河长之实、管河长之用形成了以上率下、垂范引领的良好氛围,确保高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三是更加有利于激发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以总河长令这种形式更能集聚社会关注度,形成全社会对污水偷排、直排、乱排问题的共治共管合力。

  问:此次发布市总河长令预想实现的目标是什么?

  答:此次发布市总河长令,聚焦全市污水偷排、直排、乱排突出问题,主要是想通过明查暗访、依法打击、远近结合的方式,实现短期内污水偷排、乱排行为得到全面遏制,中期推动污水直排问题得到有序解决,远期通过一定时间的沉淀积累形成长效机制。落实到时间点上就是,到2019年底,全面遏制污水偷排、乱排,形成露头就打的执法监管格局;到2020年,城市、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长远通过在加强执法监管和补齐二三级管网建设短板的过程中,逐步建立起建管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工作长效机制。

  问:有了总体安排部署,那么落实到2019年,我们将如何开展工作?

  答:今年,专项整治行动主要分为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摸清底数、夯实基础的全面排查阶段,准备从4月20日至5月30日用一个多月时间,以区县为单位对辖区内涉及水污染的企业、养殖户、经营场所等进行全面摸排,逐条河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第二阶段是攻坚克难、整改销号的集中整治阶段,这是本次行动最重要的阶段,也是最难的阶段,准备从6月1日至10月31日用5个月时间,在前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逐一整改销号,通过集中打击、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形成强大的震慑力,确保整治工作成效。第三阶段是核查督查、总结成效的巩固提升阶段,市级有关部门将以区县为单位对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市河长办将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抽查复核。同时,我们将收集总结经验,形成长效管理,防止问题反弹。

  问:市总河长令发布后,各级河长、市级相关部门如何执行?

  答:工作能否取得成效的关键在于落实,市总河长令发布后,全市各级河长、市级相关部门将围绕市总河长令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各级河长应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转变工作方式,加大暗访随访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牵头组织并参与到所负责河流流域内污水偷排、直排、乱排违法行为的摸排、查处、督促整改具体工作中去;市级相关部门将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和本行业法律法规,负责指导、督查各区县开展工作。其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牵头组织全市整治污水偷排偷放行为专项行动,查处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市经济信息委负责指导查处工业企业、“小散乱”企业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市城管局负责指导查处洗车场、建筑工地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市农业农村委负责指导查处畜禽养殖场、渔业船舶污水偷排偷放违法行为;其他市级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问:那将通过哪些措施来确保市总河长令取得实效?

  答:河长制不是“冠名制”,而是“责任制”,市总河长令的实施不仅是看表态,更是看行动,最终还要看效果。市河长办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采取“123”工作措施,“1”是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为专项行动确立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确保工作按时序推进;“2”是依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分解工作任务,确保摸排、执行、指导、监管各个岗位都有人干;“3”即建立组织领导、宣传引导、督查问责三项机制。同时,我们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市总河长令的实施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暗访抽查、媒体曝光等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工作有力、成效显著的进行宣传。各级河长办将分级建立问题台账和清单,会同相关部门落实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问:此次行动各级河长和相关部门都有了具体任务,社会力量如何参与其中?

  答: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以来,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了我们工作的方方面面,“民间河长”也涌现出了“2018年感动重庆十大人物”何波和“渔民河长”刘鸿等先进人物,在此我对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参与河长制工作表示衷心感谢,并恳请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参与,共同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此次行动,我们同样欢迎大家共同参与,比如我们的青年志愿河长、巾帼河长、渔民河长以及社会公众可以发挥“哨兵”和“千里眼”作用,通过相关部门投诉渠道、河长公示牌公布的举报电话和重庆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举报,企业河长在自扫门前雪的同时,可以帮其他企业除除霜,通过专业的角度辨别排污行为是否违法违规,可以说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是保障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我们也鼓励各区县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公众参与形式,积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同时,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从市总河长令发布之日起至年底,分为看部署、看行动、看做法、看成效四个阶段宣传报道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市总河长令的典型做法、先进经验和工作成效,提高公众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知晓度。社会各界,可以通过宣传媒体、重庆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了解我们工作的推进情况。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9年5月8日

刘占波 周振
责任编辑:李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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