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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完善水保法规严控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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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近日从北京市水务局获悉,北京正在制定2012年贯彻实施水土保持法工作方案,积极做好《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准备,并加快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届时,北京水土保持工作将在立法、规划、监管、治理等方面得到完善。

  自2011年3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施行以来,北京市开展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前期调研,并结合实际,对33项条款进行了专题研究,细化内容。针对不同行业,制定了水土保持方案分类分级管理办法,编制了公路、矿产资源、输变电、土地整理、房地产开发、水利建设等六类行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导则,明确了边坡绿化率、雨水集蓄利用率、土石方综合利用率等36项防治指标,以此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严格控制人为水土流失。今年,北京市水务局将联合市发改委、环保局、住建委、规划委、财政局等20多个相关委、办、局,一起完成基本建设项目、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管理、城市运行等方面的水土保持调研工作,继续细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规定和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规定,并出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规定,完善对区县的水土保持目标考核和奖惩管理规定。

  北京市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清洁小流域治理方面,北京将依托国家和市级工程项目,借鉴先进国家的自然修复理念,推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垃圾堆肥技术,全面提升生态清洁小流域科技含量,服务水源保护和新农村建设。

  来源:中国水利报  2012年4月10日

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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