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网站7月14日讯(特约记者 李锋)6月2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修订后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目的是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危害,保障省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预案》共分9个部分,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指挥体系、汛(旱)前准备、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及发布、应急响应、应急保障、后期处置和附则等。
预案的工作原则是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以人为本、科学防控,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军地协同、全民参与。
当发生全省性大洪水时,省防指设立长江、淮河前线指挥部,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任指挥长。当干流及主要支流堤防、水库等出现重大险情时,视情组建现场指挥机构,由当地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省防指成立专家组,由相关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应急处置等提供咨询和建议。
市、县(市、区)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
汛(旱)前准备主要是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汛(旱)前检查、工程准备、应急物资、培训演练、社会动员等。
监测预警包括监测预报、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响应。信息报告及发布主要是信息报告内容、信息报送、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分级、应急响应条件、响应措施、响应终止。应急保障包括队伍、资金、技术、通信、交通、电力等保障。
防汛抗旱后期处置主要是防汛抗旱征用补偿、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抗旱物资补充、行蓄洪区运用补偿、灾后修复重建、总结评估等。
《预案》还解释了紧急防汛期、紧急抗旱期、防御洪水方案,一般(较大、大、特大)洪水、全省性大洪水,轻度(中度、严重、特大)干旱、城市轻度(中度、严重、特大)干旱等名词术语。
本预案由省防办负责管理。根据省防指要求适时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预案进行评估,并视情况需要及时修订。各市防指根据本预案制定相关江河、地区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报省防指备案。
《预案》制定了奖励与责任,对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预案由省水利厅全同省政府办公厅负责解释。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