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改革开放的号角以来,湖南省积极探索防汛抗旱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更新防汛抗灾理念,努力破解洞庭湖区防洪排涝和山丘区山洪灾害防御等重大课题,持续提升全省抗御洪涝旱灾的整体能力,实现了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最小化,防洪减灾效益的最大化。 防汛抗灾理念发生重大改变 改革开放给全国上下带来了思想上的解放,带来了体制、机制上的创新,也带来了国家治水思路的转变。
在同洪涝旱灾作斗争的过程中,湖南省充分吸取本地防汛抗灾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防汛抗灾理念。“98特大洪水”后,省委、省政府全面分析形势,强调“湖南最大的省情是水情,最大的忧患是水患”,确立了“治湖兴水”、“治水兴湘”的发展战略,将防汛抗旱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明确了“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防重于抢,坚持科学抗灾、团结抗灾”的指导思想,“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理念逐渐成为防灾抗灾准则,既治理水患又规范人们生产生活,既抗御洪水又给洪水以出路,既加快防洪工程建设又加快非工程措施建设,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同时,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将山洪灾害防御放在了与湖区防汛同等重要的位置,开创了全国山洪灾害防御研究的先河,理清了山洪防御的基本工作思路:“避灾躲灾、确保安全”是防御山洪的主要目标,“宣传教育、增强意识”是防御山洪应解决的前提,“强化责任、突出基层”是防御山洪应把握的重点,“落实预案、群测群防”是防御山洪应抓住的关键,并加大山洪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形成了山洪灾害防御的“湖南经验”,在全国各地予以推广。全省已初步建成洪江、涟源、绥宁等16个县(市、区)的山洪灾害预警系统。2007年,又由各级财政投资,建设完成了4800个山洪地质灾害村级报警设施。 防汛抗灾能力得到明显加强 随着防汛抗灾理念的转变,湖南防汛抗旱工作在机构建设、队伍建设、法制建设、责任管理、物资管理、应急管理等方面都取得很大进步,防汛抗灾管理不断加强。 1978年后,省委、省政府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领导,在全省各级都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由同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经过30年的不断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省、市、县、乡4级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并设立指挥部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 在防汛抗旱实践中,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认真研究防汛抗灾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狠抓防汛抗灾管理,创造性地建立了防汛抗灾的责任、队伍、预案等体制机制。在全省上下层层落实各级行政领导的防汛抗旱责任,签订责任状,严格落实各类水库、水电站、堤防、山洪灾害隐患点以及在建工程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从而建立了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体系。同时,不断完善各类防汛抗旱预案,逐步形成了全省的水旱灾害防御、险情抢护和人员转移预案体系。 抗灾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开发、完善了全省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系统、防汛信息系统、旱情墒情监测系统、气象手机短信预警系统、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等科学防灾抗灾手段。先后完成了三峡工程建成后对洞庭湖的防洪影响研究,湖南省山洪灾害特性研究,五强溪、柘溪、江垭等大型水库汛限水位及分期控制调度研究,湖南省江河防汛特征水位研究,湖南省抗旱评价体系研究,湖南省防汛抗旱效益评价研究等一大批研究成果。编写了《防汛行政首长培训教材》、《湖南省山洪防御百题问答》等一些专著。 随着国家及地方经济能力的不断提升以及对防洪减灾事业的日益重视,我省防灾工程建设也取得突破性进展,得到了跨越式发展。洞庭湖综合治理、病险水库治理、四水治理、城市防洪工程、重点控制性工程建设及山洪防御成效明显。 防灾减灾成效十分突出 随着气候环境的不断恶化,自然灾害发生的频次和强度都较以往大大增加,有效防御的难度也大大增加,但因防汛抗旱在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上不断加强,防灾减灾效益越来越明显,同一频率的洪旱灾害,其灾害损失和因灾伤亡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2007年,湖南省遭遇了1998年以来最复杂多变的汛情,超强台风“圣帕”登陆后影响湘东南地区,因暴雨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840多起,而且湘东、湘中及以南地区发生了1973年有资料记载以来最严重的旱灾,全省直接经济损失105.77亿元,但因灾死亡人数为近年来最少的一年。 随着湖南防汛抗旱体系的不断完善,防灾抗灾措施的不断强化,每次面对灾害都能有力有序有效组织抗救,将灾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实现了巨大的防洪减灾效益。据对全省四水流域各大型水库1998年以来调度情况分析,通过拦洪错峰,拦蓄洪量233亿立方米,避免了21个城市进水受淹,减少直接经济损失300多亿元,新增灌溉水量8.78亿立方米,改善和新增灌溉面积536万亩。四水治理工程共保护土地238.73万亩,保护人口462万人,保护工农业总产值376.44亿元,保护固定资产581亿元,多年平均防洪减灾直接经济效益为3.28亿元。 进人新的历史时期,湖南防汛抗旱将面临许多新的难题和挑战。湖南将继续坚持防汛抗旱并举,加快实施防汛抗旱“两个转变”,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总目标是实现“三个保证”,即:保证防洪安全、保证城乡供水安全、保证粮食安全;完善“三种体系”,即:防洪工程体系、防汛抗旱指挥决策体系、法制体系;提升“三种能力”,即:科学抗灾能力、快速反应能力、自身发展能力,为湖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来源:湖南日报 2008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