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日益严峻的防洪形势,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太湖、海河、辽河、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
据新华社报道,水利部副部长矫勇昨日表示,通过这些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大江大河防洪标准,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对保障流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重点:中心和骨干城市
国务院批复的四大流域防洪规划中,中心城市和骨干城市是防洪重点。
在海河流域防洪规划中,明确要求,力争到2015年,北京市、天津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石家庄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在太湖流域防洪规划中,明确要求,力争到2015年,上海市黄浦江干流及城区段按1000年一遇高潮位设防,城区段海堤按200年一遇高潮位加12级风设防;杭州市老城区段堤防按500年一遇高潮位设防;苏州、无锡、常州、嘉兴、湖州市按10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其中苏州、无锡和常州市中心城区按200年一遇洪水位设防。
在辽河流域防洪规划中,明确要求,力争到2015年,沈阳市主城区防洪标准达到300年一遇,抚顺、本溪、辽阳、盘锦市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其他地级以上城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在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中,明确要求,力争到2015年,哈尔滨、长春市的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其他地级以上城市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松嫩平原、三江平原等主要粮食生产基地的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
据水利部2006年公布的《关于加强城市水利工作的若干意见》,我国城市防洪形势十分严峻。在639个有防洪任务的城市中,达到国家防洪标准的只有236个,还有63%的城市没有达标。
突破口:病险水库加固
在国务院的上述批复中,特别提到,要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在主要支流统筹考虑防洪、水资源配置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建设必要的防洪水库。
据水利部部长陈雷去年10月在中国水利学会2007年年会上透露,目前,我国还有3.7万座病险水库,成为安全度汛的心腹之患。他表示,水利部门将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6200多座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的病险问题。
水利部昨日宣布建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信息月报制度,以及时掌握各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总体进展情况,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列入《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6240座项目的顺利实施。
今年中央基建投资将安排50亿元用于422座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央财政资金也将大幅度增加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的专项补助。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2008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