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防汛抗旱四级预警制出台


2007-08-25

     8月24日,《沈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正式实施。该应急预案与每年的度汛方案有很大区别,以政府令的方式发布,并对如何响应和如何预警,都做出明确规定。

  记者了解到,沈阳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预警包括四级。特别严重的为一级预警,在大型河流有可能发生特大洪水、两条以上大型河流有可能同时发生大洪水、大型河流重要河段或县级以上城市主要防洪堤有发生决口的可能;水库有发生垮坝的危险情况……

  此外,还有二级预警(严重),三级预警(较重)和四级预警(一般)。这四级预警将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来源:沈阳晚报  2007年08月24日

作者:
责任编辑:郑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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