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了解到,自治区牧区草原生态保护水、资源保障“十一五”规划编制完成,内蒙古牧区草原生态状况到2010年要实现“整体遏制,全面好转”。
规划目标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为草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改善创造条件。到2010年牧区灌溉饲草料地面积要达到602.33万亩,草原植被恢复到80年代中期水平,荒漠草原的盖度由现在的20%提高到50%以上,逐步实现水、草、畜动态平衡。二是发展完善牧区水利基本建设。到2010年完成规划区灌溉工程布局,60%的灌溉饲草料地实行节水化。地表水灌溉利用率达到65%,地下水灌溉利用率达到85%以上。同时,还将建立健全管理和运行体制,实现牧区水资源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规划范围覆盖10个盟市的54个牧业和半牧业旗县市区。项目总投资15亿元,其中水源工程、田间工程、动力设施、监测网站投资分别占总投资的22.2%、60.73%、13.67%和3.4%。规划从今年起实施。
据悉,为实现规划目标,内蒙古将建立自治区草原生态建设水资源保障规划领导组织体系,指导协调项目的组织实施。
来源:内蒙古日报 200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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