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黄朴凡
近日,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联合京津冀三省(直辖市)水行政主管及水务执法部门,共同签署《京津冀水务执法协作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机制》),并审议通过了《2026年京津冀水务执法协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这是京津冀在水务执法领域落实《永定河保护条例》的又一力举。三地水务执法工作机制将更完善、联动更紧密、履职更高效,为解决跨区域涉水问题,守护流域水安全,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构筑起新的法治屏障。
久久为功筑根基 协同治水结硕果
京津冀山水相连、水系相通,跨区域水务执法是流域协同治理管理的应有之义。多年来,海委立足流域管理机构职责,将深化京津冀水务执法协作作为服务区域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循序渐进、持续发力,跨区域执法协作网络不断织密。
2019年7月,海委制定印发《京津冀省际边界河流水行政联合执法与巡查制度》,为省际边界河流联合执法划定框架、明确规则;2023年11月,海委联合京津冀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水安全战略合作协议,将协同执法融入区域水安全保障全局;2024年5月,海委组织永定河流域五地共同建立水法治建设协作机制,把联合执法纳入常态化运行体系……一系列机制与制度相继落地,逐步探索出跨界区域联合巡查、违法线索移送、毗邻水域联防联控等有效做法。多年积累的实践经验、搭建的协作桥梁、凝聚的工作共识,成为本次筹建执法协作新机制的坚实基础,也让京津冀协同治水之路越走越宽。
制度创新启新篇 全域联动凝合力
此次签订的《工作机制》《备忘录》,基于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现状,对以往协作成果进行了整合与升级,构建起顶层设计科学、日常联络顺畅、办案衔接高效、年度任务明确的协作体系。
《工作机制》确定了八项保障举措,从常态化会商研判、专职人员日常联络,到案件线索移送、证据互认共享,从毗邻区域小片联动、突发事件协同处置,到信息化平台共建、执法队伍交流学习,打通三地执法协作壁垒。聚焦非法采砂、违规取水、侵占河道等突出涉水违法行为,紧盯跨界飞地、交界水域等监管薄弱环节,为跨区域执法划定标准、理顺流程。
《备忘录》立足当前工作实际,细化年度重点任务。海委将联合京津冀三地统一梳理毗邻地区联络清单,依托执法大数据平台搭建协同办案模块;聚焦密云水库、永定河、大运河、引滦输水沿线等重点河库开展联合执法;深入研究跨界区域管辖规则,妥善处置管辖争议。《工作机制》与《备忘录》相辅相成,让京津冀水务执法协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落地可操作。
流域统筹勇担当 实干笃行向未来
以《工作机制》《备忘录》的签署为契机,海委将着力推进京津冀水务执法协作机制各项要求落地见效,推动跨区域水务执法协同再上新台阶。
坚持以“统”聚力,强化流域统一治理管理。海委将通过参与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执法等途径,依托水资源刚性约束考核、监督指导等职能,推动重大涉水问题整改。针对跨界区域管辖争议,合理落实管辖原则,依法协调处置,有力消除执法真空地带,聚焦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的工作协作与配合,加强协调指导,吸纳各方力量参与流域专项执法行动。
坚持以“联”贯通,激活全域执法资源。加快推进各级执法管理系统对接融合,实现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案件线索等数据实时共享。将重点跨界河湖库纳入常态化联合执法范围,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同步治理。同时通过开放培训资源、案卷联合评查、执法技能竞赛、案例研讨等途径,全面提升京津冀水务执法队伍专业化、智能化水平。
坚持以“实”见效,确保制度落地生根。进一步细化各方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协作既有名、又有实。总结推广联合巡查、线索移送等成熟经验,完善配套细则。围绕重点水域联合开展普法宣传,发布典型执法案例,引导全社会共同守护碧水清流。
潮起京津冀,共治海河清。海委将携手京津冀水行政主管与水务执法部门,持续深化执法协作,全力守护流域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以法治力量护航京津冀协同发展行稳致远。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