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与引滦流域检察机关共同建立生态保护与水域安全协作机制
中国水利网站讯 (记者 薛程 通讯员 王丽叶)日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与天津、河北唐山、河北承德检察机关共同签署《关于建立引滦流域生态保护与水域安全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进一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切实保障引滦流域水生态和水域安全。
《协作意见》立足服务引滦流域生态保护与水安全保障大局,强化协同治理,推动流域管理机构与检察机关深化协作、良性互动,明确了指导思想、协作目标、重点领域、实施方式及组织保障等内容,共同议定在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保护、河道水库保护、水利工程管理等8个重点领域,采取会商研判、案件线索移送、联合专项行动等多种方式开展深入广泛的协作,进一步打击整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危害水源地水域安全和损害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行为,深化潘家口、大黑汀水库库区及引滦沿线水生态、水环境、水安全保护,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建立引滦流域生态保护与水域安全协作机制,是海委落实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的里程碑式事件,对促进引滦保护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海委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从强化水行政执法履职、加强业务交流合作和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推动与检察机关的协作走深走实,携手推进水事秩序持续向好,进一步提升国家水安全法治保障水平。
来源:中国水利网站 2024年9月5日
作者:薛程 王丽叶
责任编辑:王瑜 王景宣(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