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赋能现代化水文建设
——多部门推动《河北省水文管理条例》修订工作
□本报通讯员 赵安
7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冶河碧波滔滔,平山水文站观测平台上,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巩固、河北省司法厅立法二处处长王永强、河北省水利厅政法处处长李洁一行俯身察看现代化监测设备运行情况。一场关于《河北省水文管理条例》修订的专题调研,就此展开。
2002年,《河北省水文管理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地方性水文法规颁布施行,有力保障了全省水文事业的规范运行。但20余年过去,随着形势发展,现行条例已难以适应新要求,修订势在必行。据介绍,条例修订已列入省人大、省政府2026年二类立法工作计划。目前,省水利厅政法处已完成多轮内部修改和意见征询,修订草案正式进入省司法厅审查环节,为后续立法程序奠定了坚实基础。这部水文法规,正迎来一次意义深远的“升级”。
平山水文站位于冶河南桥东头,下游四五公里便是黄壁庄水库。这里是河北水文现代化建设的缩影。调研组首站来到这里,实地感受从传统人工观测向多维立体感知的跨越——无人机、走航式ADCP测船、无线雷达波、手持雷达波、侧扫雷达等现代化监测设备各显其能,多种技术手段协同应用,使该站能够适应不同水流条件、不同监测场景下的测报需求,显著提升了测流效率和应急监测能力,也为精准预报、科学调度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数据支撑。
调研组就监测环境保护、数据共享使用、地下水监测等具体问题,与一线水文工作人员深入交流探讨。随后,还参观了华北水文仪器检测中心和党建活动室。
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与河北省水文中心举行座谈。与会各方系统梳理了当前修订工作中面临的难点与行业长期存在的现实问题,直面难点,凝聚共识。随着交流的深入,五个重点方向逐渐明晰——有关各方将严格按照既定节点推进修订工作,同时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衔接;立足新时代水文事业发展需求,明确水文身份定位,拓展业务范围,延伸水文服务场景,面向生态、自然资源、交通、农业等多领域明确水文法定支撑职能;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白洋淀流域治理等设置专项条款,形成差异化地方立法亮点;广泛宣传水文服务支撑作用,为条例落地后的资金、执法保障争取政策支持;加强与财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气象、交通等部门沟通协调,调研学习先进经验,邀请法学专家全程参与条文打磨,保障立法质量。
当天下午,一场特殊的专业课在省水文中心开讲。巩固教授以“涉水法律法规与水文法治建设——以《生态环境法典》实施为背景”为题,为全体职工进行专题授课,深入解读了生态环境法典的立法背景、编纂历程、核心理念与制度创新,详细介绍其中涉水法条,并结合典型案例阐述了法典实施对水文法治建设的深远影响。
此次调研座谈打通了条例修订的原有局限思路,明确了地方立法差异化、特色化、服务化的全新方向,厘清了其与国家上位法、生态环境法典等多重衔接路径。参会人员表示,将充分吸收各方意见建议,高质量完成条例修改工作,努力打造全国省级水文立法标杆。
作者:赵安
责任编辑:王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