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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管理办法》咨询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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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5-10-20
10月16日,陕西省江河水库工作中心组织召开《陕西省河道管理范围内特定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咨询会。
会上,陕西省江河水库工作中心汇报了《办法》编制过程及制定的必要性、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省水利厅河湖处、政法处、规计处、防御处相关人员及专家对《办法》的适用范围、原则要求、审批权限、许可受理、决定与送达、许可实施、实施安排报备、施工期管理、实施期监管等内容进行了充分讨论和分析,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会后,江河中心将严格按照咨询会意见,尽快修改完善,并全力推进《办法》尽快出台。
《办法》明确了国家流域管理机构、省级、设区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特定活动审查权限。弥补了涉河建设项目和采砂以外活动的管理规范缺失问题,部分活动可能对河势稳定、防洪安全和水生态环境造成潜在威胁的监管盲区问题,涉河活动管理涉及多部门职责、缺乏有效的协同机制、容易出现管理重叠或空白的协调机制不足问题,同类活动在不同地区或不同河道面临差异化的审批要求和监管标准不统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