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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召开《陕西省地下水条例》配套制度宣贯暨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座谈会

  8月8日,省水利厅召开《陕西省地下水条例》配套制度宣贯暨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座谈会,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地下水条例》,安排《陕西省地下水取水工程管理办法》及《陕西省地下水监测工作规则》宣贯工作,落实地下水保护管理重点任务。省水利厅副厅长张玉忠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分析了地下水监测和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交流了工作经验,安排部署了地下水监测站网建设改造、地下水监测、超采区治理以及《陕西省地下水条例》配套制度宣贯等工作。

  张玉忠充分肯定了各级水利部门在《陕西省地下水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所作出的工作成效。他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列入重大发展战略,其中地下水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地下水是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基础,各地务必要充分认识加强地下水保护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要严格执法,依法加强地下水保护管理。要把依法加强地下水保护管理做为重要职责和任务,切实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二要强化措施,全面加强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坚决落实地下水超采区水量压采任务,优先加快地下水超采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严格地下水超采区保护管理措施。三要突出重点,全力强化地下水保护管理。紧紧围绕“统筹规划、严格保护、节水优先、采补平衡、防止污染”的原则,实行规划引领,严格开采管理,强化监测管理。认真制定落实地下水保护管理措施,维护和改善地下水生态环境,以地下水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四要切实加强对地下水保护管理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陕西省地下水条例》要求落实管理保护责任和措施。同时要广泛开展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的宣传,引导全社会珍惜、保护地下水,创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切实加大地下水保护管理经费投入力度,保证地下水保护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厅有关处室、省地下水管理监测局及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分管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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