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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放鱼日”陕西省在渭河、汉江、丹江、泾河等流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为了全面推行河长制,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柔性治水部署把水蓄起来、使水活起来、让水灵起来,实现水润三秦、水美三秦、水富三秦,在6月6日全国“放鱼日”到来之际,以“增殖水生生物、促进绿色发展”为主题,陕西省在渭河、汉江、丹江、泾河等省级河长联系的8条河流及其支流适宜水域同步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省河长办主任、省水利厅厅长王拴虎参加渭河宝鸡眉县段、陇县秦岭细鳞鲑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增殖放流活动,并现场宣布陕西省渭河、汉江等8条主要江河流域和陕西省贫困地区江河湖库主要水系增殖放流启动。

  2017年度增殖放流活动将持续到10月中旬,全省计划设26个增殖放流点,其中13个放流点设在贫困县,放流区域覆盖全省主要河流,共放流鲤、鲫、鲢、鳙、草鱼、黄颡鱼、中华鳖等经济鱼类561万尾。活动严格按照农业部《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提前对放流水域水质、投放苗种进行采样检测,并在放流现场向社会宣布检测结果,公证人员现场对放流活动进行公证。近年来,我省在黄河、渭河、汉江、丹江、嘉陵江和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点水域,累计放流经济鱼类1亿余尾,珍稀濒危鱼类12.2万尾,投入资金6000多万元,使流域生物多样性逐步恢复,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大鲵、秦岭细鳞鲑等野外种群数量明显增加,渭河流域鱼虾重现,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效果十分明显。

  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是一项社会公益性活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水生生物资源恢复、维护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认同,农业部将每年的6月6日确定为全国“放鱼日”。水生生物在涵养水源、净化水体、维系水生态平衡、确保水生态安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实现城乡居民生活有安全干净的水、促进全省生产发展有可持续的水、支撑生态文明建设主要江河水系日夜流有望得见的水提供基础保障。

  8条省级河长负责的主要河流联系督导单位的负责同志分别参加汉江、丹江、黄河及渭河其他放流点增殖放流活动。各市、县、镇级河长,各级水利(水务)部门工作人员、渔政执法人员、学生代表、渔民代表及当地群众分别参加各地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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