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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出台水权改革试点方案水权确权登记办法和水权交易管理办法

  1月12日,经厅务会议研究审定,陕西省水利厅印发了《陕西省水权改革试点方案》、《陕西省水权确权登记办法》和《陕西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并确定渭南市白水县、咸阳市三原县、榆林市榆阳区和延安市洛川县四县区及我省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地区为试点范围。出台《方案》和《办法》是我省深化水利改革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我省水权制度改革迈出了重要一步。

  水资源短缺、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是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加快推进水权制度改革,实施用水户水权确权登记,明确用户权益,通过水权交易,利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有助于破解水资源瓶颈制约、提高用水效率,进而推动全社会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对水资源需求的转变,是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水权试点工作涉及面广,用水情况复杂,方案提出按照节水优先、统筹配置、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权责一致、稳步推进的原则,利用3年时间,在试点地区完成分类确权登记。试点分为四个阶段:一是准备阶段,下发《方案》和《办法》,安排部署试点工作。二是实施阶段,试点地区编制审批试点方案,完成水权确权登记,通过水权交易优化配置水资源。三是评估验收阶段,试点评估验收。四是总结推广阶段,总结试点经验,完善水权政策,推广改革成果。

  《陕西省水权确权登记办法》主要明确了水权确权登记的目的、原则、对象、组织审批形式;可分配水量的类型、计算方法及分配原则;水权确权登记的形式;对违规行为的管理要求。

  《陕西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主要明确了水权交易的目的、原则、对象、类型、监督管理部门;区域水权交易的方式、交易价格的拟定原则、交易水量与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关系;取水权交易的流程、时限和原则等;水权交易方式和配置方向;交易各方权利义务和部门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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