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全力构建大美河湖新格局

  徐州河网交错,水系复杂,以黄河故道为界,分属沂沭泗、故黄河和濉安河3个水系,有流域性河道8条、区域性河道94条、县镇河道2030条、村级河道3142条、水库72座、湖泊7座,河流总长15348.56公里,水域面积占比10.12%。

  呵护好水资源,涵养好水生态,治理好水环境,对徐州市尤为重要。

  徐州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治水兴水作为“强富美高”新徐州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工作,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聚焦管好盛水的“盆”和护好盆中的“水”,全面打响碧水保卫战、河湖保护战,不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走向纵深,全力打造河湖长制工作先进区,为徐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水环境保障。

  坚持高位推动 河长履职下实功 

  各地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将河湖“老大难”问题作为自己的“责任田”,既挂帅又出征,重要情况亲自调研、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带动各级河长履行巡河、管河、护河、治河职责。

  全市各级河长严格执行《徐州市河长湖长履职办法》,以河湖长巡河履职为主线,促推河湖长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去年以来,巡河治河市级河长66人次、县级河长889人次、镇级河长31741人次,村级河长日常巡护河湖已成常态。

  市级河长共召开现场会、协调会、联席会46次,下发专项任务交办单41件,一批重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坚持专项治理 问题整改干实事 

  开展河湖“两违三乱”专项整治,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重要手段。

  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部署,市“两办”印发了“两违三乱”治理工作方案。市、县分别成立河湖“两违三乱”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河长统领、河长办牵头、水政队伍督查、各县(市)区实施、相关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

  去年,全国河湖执法工作推进会在徐州市成功召开。

  去年以来,徐州市累计整治河湖“两违三乱”2211起,整改率97.8%。其中水利部反馈交办问题整改191起,整改率96%;省级河长交办问题整改1327起,整改率96.5%;市级河长负责河湖问题整改93起,整改率98.9%;县级河长负责河湖问题791起全部整改完毕。

  坚持模式创新 系统治理出实招 

  徐州市聚焦沛微之间水问题,全国首创边界治水“五联机制”;聚焦法制保障,全省率先推行河长、检察长“双长”治河;聚焦服务民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巡河问水;聚焦脱贫攻坚,河湖长制助力精准扶贫,既保护了生态、美化了乡村,又让条条清渠释放“治水红利”;聚焦全民治水,全面建立河湖长制民间“三支队伍”,印发《关于建立河湖长制民间“三支队伍”的指导意见》,累计招募民间河湖长1764名、志愿者820名、监督员419名,开展巡河护水等活动286次。

  大力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出台《徐州市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三年总投资75.94亿元,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成立了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专项工作组,统筹协调推进以“三消除”“三整治”“三提升”为主要内容的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精准攻坚“333”行动,指导各县(市)区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全面推进河湖综合治理,聚焦七大类、68个工程项目,持续发力,重点突破,累计完成工程建设投资46亿元,超额完成省、市考核目标。郑集河输水扩大工程主体完工,刘山北站拆除重建工程全部完成;国家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项目黄墩湖洼地和湖西洼地治理工程批复实施,奎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开工建设。

  坚持示范引领 样板打造见实效 

  徐州市以河湖长制为平台,坚持把为群众提供更多的生态美丽示范河湖作为新时代工作着力点,全市累计建成7处国家级、24处省级水利风景区,45个示范样板,潘安湖与丁万河一起获评省首批“生态样板河湖”,大沙河入选全国首批示范河湖建设名单,3个国家级水土保持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建成,人民群众因水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增强。

  如果说山是城市的脊梁,那么水则是城市的灵魂。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不仅让徐州绘就出如画的水美风采,更繁荣了经济与文化。

  徐州市将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方针,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强富美高”新徐州目标,补短板、强监管、提质效,持续推动河湖长制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深化生态美丽示范河湖建设,以美丽河湖串起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和美丽家园,全力构建全市“一河一风景、一湖一风光、处处皆水城”的全域大美河湖新格局。(供稿:徐州市水务局)


主办:江苏省水利厅 | 中国水利报社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jszq@chinawater.com.cn

本专区内文章为“中国水利网站”推广专区所属主体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水利网站”的立场及观点。“中国水利网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