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针对当前水利建设项目多、任务重、管理难的实际,更加注重工程质量形成的过程,强化全程控制质量管理机制,推进全市水利建设质量提档升级。
一是建立“飞检”制度。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预告检查和不预告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联合工程检测单位,重点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的监督检查,全面准确掌握工程实体的真实质量情况,实时了解工程建设动态,实现飞行检测常态化。
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对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分析,每季度或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市水利建设质量情况,重点指出工程建设过程中频频出现和较为突出的质量问题,根据情况通报,寻找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和方向。
三是建立协调联动制。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跨行政区域的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市、县质监机构分别派员组建质量监督项目组。通过市县联动加强纵、横向联系,完善市、县两级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促进质量监督水平的共同提高。目前,全市有14项重点工程实行市、县联合质量监督。(供稿:连云港市水利局 李军 责编:刘晓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