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

   根据2023年监督工作计划,《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已于9月启动。10月18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河道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对执法检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魏国强出席会议并讲话。
  魏国强指出,开展省河道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新时代鱼米之乡建设的具体体现;是保障粮食安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务实举措;是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需要。他强调,要紧扣法规具体条文,聚焦责任的落实见效,条款的有效执行,制度体系的建立健全,从法定职责、规划引领、功能保护、环境整治、工程管理等十个方面推进条例全面落实;结合我省实际,深入研究河道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长效管护、清淤疏浚、淤泥处置、资源利用等问题,切实推动问题解决;加强统筹协调、协同配合、跟踪落实,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推动河道管理工作“走在前、做示范”中更好发挥法治保障作用。
  会上,省水利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财政厅等部门分别汇报了条例贯彻实施相关情况。省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向会议提交了书面材料。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前,执法检查组一行赴苏州、泰州、镇江等地,就河道管理条例实施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委托其余10个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自查。(来源:江苏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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