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我省长江干流南京站高潮位已降至8.49米,低于警戒水位0.01米,且呈继续下降趋势。根据天气趋势及当前防汛形势,按照《江苏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规定,省防指决定,7月17日10时起,结束我省长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省防指将督促沿江各地各部门按照防汛应急预案要求,继续加强退水期巡堤查险,确保防洪安全。(供稿:省防办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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