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结束长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7月16日,我省长江干流南京站高潮位已降至8.49米,低于警戒水位0.01米,且呈继续下降趋势。根据天气趋势及当前防汛形势,按照《江苏省防汛防旱应急预案》规定,省防指决定,7月17日10时起,结束我省长江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省防指将督促沿江各地各部门按照防汛应急预案要求,继续加强退水期巡堤查险,确保防洪安全。(供稿:省防办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 


主办:江苏省水利厅 | 中国水利报社技术支持
版权所有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投稿信箱:jszq@chinawater.com.cn

本专区内文章为“中国水利网站”推广专区所属主体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中国水利网站”的立场及观点。“中国水利网站”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