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召开全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

  经省政府办公厅同意,4月20日,省水利厅主持召开全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厅副巡视员韩全林出席会议并讲话,长江委砂管局局长夏细禾应邀参加会议。 

  2014年8月,省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联席会议正式成立,形成了省水利厅牵头、多部门协同发力的良好工作机制。通过共同努力,我省采砂管理责任体系逐步健全,联席会议机制运行顺畅,非法采砂活动得到有效控制,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形势稳定可控、持续向好。 

  长江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水道”,是沿江地区防汛抗旱的“生命通道”。为稳步推进我省长江河道采砂长效管理,韩全林强调,要以联席会议为平台,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完善工作机制,巩固扩大禁采成果。一要强化责任落实。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沿江各级地方政府是责任主体,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要把采砂管理情况作为地方河长制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二要强化协同配合。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加强协作联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形成监管和打击合力。三要强化高压严打。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加强日常监管,认真排查、集中查处、从严打击,强化全面监控,确保非法采砂不反弹回潮。四要强化综合治理。畅通受理举报渠道,加大曝光力度,营造有利舆论氛围。坚决惩治组织非法采砂的涉黑涉恶势力,严肃查处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提高管理水平。五要强化能力建设。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落实专项经费,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逐步推动信息技术的互通共享。特别是要做好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工作,确保长江河道采砂执法不缺位、不弱化。 

  会上,南京、无锡等沿江8市水利(务)局及省法院、省检察院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别作交流发言。 

  省水利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财政厅、江苏海事局、长江航运公安局(驻苏各分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沿江8市水利(务)局、水政支队,以及厅政法处、工管处、省砂管局、省防汛防旱抢险中心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供稿:省水利信息中心 崔祥 省水政总队 责编:厅办公室 栾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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